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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奏响高质量发展法治乐章” 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30周年座谈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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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3月21日电 (余乃鎏、陈博)21日,厦门市举行纪念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30周年座谈会,此举旨在回顾总结30年来厦门经济特区立法的发展历程和创新实践,共同探讨在新起点上以厦门经济特区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1994年3月22日,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30年来,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出台现行有效法规135部,其中,属于创制性立法的80余部,全国首创18部,覆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生、生态环境保护、两岸融合等方方面面,形成了与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和衔接、相对完整齐全的经济特区地方法规体系。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高度评价了厦门经济特区立法30年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受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崔永辉委托,厦门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文辉代表厦门市委市政府发表致辞。座谈会由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国豪主持。


座谈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这是厦门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这一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厦门发展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是厦门所享有的最大政策优势和制度优势。”王洪祥表示,厦门作为国家最早批准的经济特区之一、现代化程度较高的计划单列市和开放性城市,在地方立法方面经过30年的不断探索、久久为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地域特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立法之路。

“30年来,厦门经济特区的建设发展,有着鲜明、厚重的法治底色,正是用法治来托举、护佑、引领、支撑和保障特区的发展与繁荣、活力与秩序、美丽与安宁。”王洪祥认为,30年来,厦门坚持用立法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用立法鼓励支持创新、用立法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用立法推动两岸融合、用立法织密民生保障网,以及用立法保护蓝天碧水净土洁净海滩、用立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建设文化强市、用立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檀云坤认为,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市全面贯彻实施立法法,秉承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认真履行“立法试验田”特殊使命,以立法创新推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围绕市场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民生保障、两岸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制定了一批在全国有开创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法规,保障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在法治化轨道运行,为福建地方立法提供了新鲜而有益经验的同时,也为国家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厦门样本”。

“厦门市立法工作,特别是经济特区立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色亮点,一是分量重、成色足;二是覆盖广、首创多;三是机制活、质量高。”檀云坤表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厦门经济特区立法工作,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既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贡献智慧、展现担当。


与会嘉宾济济一堂。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厦门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也是法治建设的‘试验田’。”黄文辉说,30年前,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为推动厦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宝。30年来,厦门市始终牢记嘱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共制定现行有效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35部,其中全国首创18部,形成了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经济特区法规框架,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了经验,也为其他地方立法提供了参考借鉴。

黄文辉指出,30年来,厦门市坚持以立法助发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出台全国首部“多规合一”管理、社会文明促进等特色法规,用法治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立法优生态,先后制定30多部与生态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总纲式立法打造厦门特色的绿色立法范本;坚持以立法促融合,发挥对台优势,在全国率先制定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等涉台法规,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坚持以立法惠民生,从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基层卫生服务等方面进行立法尝试,以一部部便民利民的法规规章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

“当前,厦门正在全面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城市发展转型,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好新时代经济特区立法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黄文辉表示,新起点上,厦门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法为民,坚持守正创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不断完善立法与改革相衔接机制,探索出台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引领性的地方性法规,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为厦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将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更多厦门力量。

杨国豪则表示,新起点上,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从30年的成功实践中汲取发展力量,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推动立法与改革协同推进,把立法权优势更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优势,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天,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前任及现任有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等也在座谈会上进行了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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