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清远市阳山县官方通报了“13岁男孩猥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的声明:因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
而是送到学校训诫。
公告一出引发强烈争议,如今,8岁女童不敢出门,女同学家长喊着要换班!
事件还要从澎湃新闻的报导说起:
广东清远,八岁女童放学后和姐姐一起到家附近的公园里玩耍,期间姐妹俩因为琐事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姐姐就先行返回了家中。
而这一切却被一个13岁男孩看着眼中,尾随女童借口带其玩耍,将女童带到临近公园附近的公共厕所中。
实施了猥亵,致破裂流血!
当女孩朦朦胧胧地哭着去找父母告状的时候,父母第一时间就到当地的派出所报警。
可警方没有立案,期间13岁男孩父母提出赔偿2000元私了。
但女方父母坚决回绝了。
直到事发20多天后,不得已的女童父母才找到了媒体想要曝光此事。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学校,警方和男方家长。
首先就是学校。
事发过后,学校向记者反映男孩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学生。
学校该管的都管了,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办法。
打架,逃课,抽烟,对他来说都是稀松平常。
事情过后让他停课,回去反省。
班级里多名女同学家长喊要换班!
警方,根据法律条文,男孩因为未满14周岁,不立案,不进行刑事处罚。
其实早在18日,警方就给女孩的家属下达了,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女孩家长情绪激动十分不能理解。
他们只有一个诉求,希望起诉该男孩猥亵。
为此他们通过12315等其他官方渠道反映,但至今仍然没有得到回复。
其实,在法律的框架下,不进行刑事处罚。
采取的训诫措施实际上是最为严格的一种干预手段了。
澎湃新闻的报道揭露了,涉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被安排至清风学校接受专业的训诫教育。
这所学校专门负责对行为偏差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正和教育,采用封闭式管理,确保学生能在严格的监督下反省和改正。
学习周期不短于三个月,最长则可达三年,旨在通过全面的教育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至于男孩家长的态度,事发后没有担当,毫无同理心。
只答应给予2000元的赔偿,想私下调解此事!
目前,这位13岁男孩将在专业学校接受全面的再教育,这是一个既严格又全面的过程。
在这里,他将有机会深刻反省过往的行为,学习如何正确面对生活和未来。
这段经历可能会成为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帮助他重新找到正确的方向,迈向一个全新的开始。
至于,这样的惩罚轻了,还是重了?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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