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3月20日消息(记者张洁) 根据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太原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太原将通过文物普查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依法认定和公布,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
据悉,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今年4月30日,范围包括:对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认定、登记的2237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登记。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管理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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