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体交易103次,敛财76万,曾经的当红明星,最终走上不归路
她曾经是“当红女星”,在那一年,她饰演的《刘三姐》和《马兰花》深受观众的喜爱,一举成为“当红明星”,几乎成为了当时家喻户晓的人物,但就是这样一个颜值与才华并存的女星,最终却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她叫程春莲,出生在湖北一个普通的家庭里,但是从小就聪明漂亮,在程春莲10岁那年,喜欢上了跳舞,程春莲的父母为了满足孩子的愿望省吃俭用为其报名了舞蹈学校,聪明好学的程春莲顺利考上了歌舞团。
那年,歌舞团的领导准备举办《刘三姐》歌舞剧,为了找到能找到合适的人,便开始全国海选,程春莲在老师的推荐下也参加了海选,并且很幸运的成为了《刘三姐》的扮演者,也成为了她改变命运的机会。
《刘三姐》播出之后,反响很是不错,在当时程春莲一下变成了“当红明星”,工资也是随着上涨,别人都是几十块的时候,她已经是几百块了,在当时的年代,这个工资已经是很高了。
走红之后的程春莲并不满足于现状,因为接触的人群不一样了,看着外面的灯红酒绿,挥金如土的有钱人士,程春莲便放弃了当“明星”的想法,开始下海经商。
正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在改革开放的年代,程春莲辞职来到了深圳,在深圳的一家服装公司做销售,在这里,遇到了改变她一生的人。
在1988年,程春莲认识了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的科长梁某,并凭借自己的身体和样貌获得了石油资源,倒卖石油,程春莲从中抽取佣金,之后便大赚了一笔,从此她便靠着自己的身体和样貌走上了钱色交易和发家致富的道路。
很快,在梁某的帮助下,程春莲拿下了一笔大单,并顺利的进入到了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还成为该分公司的销售科的副科长,之后更是利用自己的样貌和身体行走与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
尝到甜头的程春莲即使沦为这群男人的玩物也丝毫不在意,好像只要能赚到钱,她可以做任何事。据了解,程春莲用了一年的时间,就挣到了76万。
因此被利益迷晕头脑的程春莲越发的猖狂,在碰到一些事情的时候,曾明目张胆的说:“我上面有人,任何事都可以摆平”。
嚣张的背后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最终,程春莲一色牟利的行为被一些有心人发现。
在1989年,一封署名“一群中”的匿名信送到了黄石市检察院,而这封信的记载内容很是详细,其中包括程春莲受贿的时间、地点和人物,进公司的时间,升职的时间,就连她每吨石油赚取了多少钱,都写的清清楚楚。
接到举报后的黄石市检察院,很是重视,该信件牵连人物极广,经过办案人员的侦查之后,逮捕了程春莲,并成功找到了程春莲私藏的账本,里面包含很多交易明细。
据统计,程春莲先后倒卖石油和柴油高达两千多吨,并从中收取贿赂,金额高达76万元人民币,而在这中间,曾出卖色相达103次。
在当时的年代,76万是获利巨额了,因此程春莲成为了当时省内最大的女性受贿案。
据了解,被逮捕之后的程春莲依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还觉得是自己拯救了油荒问题,不但无过,应该有功。
最终,程春莲经过公开审判,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在1992年4月3日,被执行枪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