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关于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锦州银行股东资格的批复》。
批复显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请示》(锦行发〔2024〕9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锦州银行股份,收购股份数不超过60.34亿股。收购后,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49.81%。
批复同时指出,锦州银行应进一步强化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锦州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变更股权事宜,并在完成后1个月内报告我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编辑:王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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