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质效建设年”活动,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情”,部署开展检察护绿、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促治理四大行动。即日起,荆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介绍、解读四大行动方案。
荆州市检察机关
实施“检护民生”行动
近日,荆州市检察院印发《荆州市检察机关实施“检护民生”行动方案》,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以十一项行动重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工作,切实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重点包括:
1
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2
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
3
加强对涉伪劣商品合同纠纷的民事检察监督,开展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4
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
5
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6
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
7
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8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
9
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
10
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11
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
《方案》要求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
聚焦高质效办案。
要持续抓好办案这一主责主业,综合运用监督纠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依法办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民生案件。
三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
要将检察监督自觉融入社会治理,对履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等,要主动从制度机制等方面找漏洞,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促进相关制度机制建立和完善。
四
要加强总结宣传。
要边办案边研究边总结,善于挖掘专项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宣传好具有标志性、典型性的涉民生案件,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1602期
作者|范丽 黄娇
责任编辑|王云飞 鲁阳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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