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最近开出了一张《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辖区内一家图文广告店在店铺玻璃墙上张贴一张招工启事的行为,作出罚款五十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图文广告店店主戴先生称,这张招工启事在店门口张贴了5个月,在没有得到任何事先要求“责令改正”的情况下,他突然连续收到“长沙城管”发来的多条短信,要求他到长沙县泉塘行政执法队接受询问调查。
3月11日,戴先生到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队缴纳了50元的罚款。但他感到有些委屈:“为什么我在自家店铺玻璃上贴一张招工启事,也要被处罚?”
对此,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告亮化处解释,店面的招工广告,因“对外发布”,属于广告、宣传品类型,必须张贴于建筑综合体的指定区域。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队则回复红星新闻,他们是依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作出本次处罚,如戴先生不服本处罚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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