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进贤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推动辖区文明交通治理工作,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进贤县开展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通过新媒体平台开通“曝光台”,对辖区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
本期曝光的主题是“未佩戴安全头盔”,看看都有谁——
车辆:进贤A08955(临时)
时间:2024-3-05
地点:岚湖路与董源路交汇处
车辆:进贤B41843(临时)
时间:2024-3-05
地点:岚湖路与董源路交汇处
车辆:进贤A88151(临时)
时间:2024-3-05
地点:胜利中路
车辆:进贤A91643(临时)
时间:2024-3-05
地点:胜利中路
车辆:进贤B19479(临时)
时间:2024-3-05
地点:胜利中路
车辆:赣A·XM1056(共享单车)
时间:2024-3-05
地点:胜利中路
以上违法骑乘人员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请各位骑乘人员引以为戒,戴好头盔再出发,争做进贤文明人!
进贤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文明交通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努力,曝光是为了让更多人了解不文明行为给我们出行安全带来的危害。一个人的平安能守护一个家庭,许多个家庭共同构成了我们的进贤县;让我们一起为营造畅通、平安、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
图片拍摄:综合中队姜娜、王祺月
图文编辑:邹文宽
审核:罗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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