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大理市委政法委、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FM99.9,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出《城市进行时•政法篇》,本期节目嘉宾: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李绍彪、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书记员和雨馨,和您一起关注: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违法行为以及犯罪行为,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犯罪是很多家庭的噩梦,近些年来逐渐增长的青少年犯罪案例造成了很多家庭的悲剧,也使未成年人蒙上了浓重的阴影,作为监护人,要让孩子从小就树立法律意识,预防违法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出发,立足于从源头抓起,正确处理教育与惩罚、引导与限制、预防与治理的关系,从法律上遏制了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倾向,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绍彪
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定义
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良行为是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所有行为,犯罪行为是违反《刑法》禁止的一切行为。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和雨馨
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书记员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很多原因,但最重要的造成因素有以下几点:
家庭因素
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如小偷小摸,打架斗殴。
同伴因素
由于青少年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意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自身因素
青春期是个体发展的敏感时期,这个阶段的孩子表现出躁动、不稳定的情绪状态和思想波动,各种心理矛盾汇集在一起,往往让孩子感到迷茫、受束缚,难以坚定自己的价值观。法治观念淡薄,平时不学法,法律的意识在他们头脑中几乎全无。
青少年如何自我预防?
(1)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要有正确的道德、法律观念,认识到自己应当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财产,不轻易违反法律规定。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走夜路、接近陌生人、参加不法集会等高风险活动。
(3)与健康朋友交往:要和健康朋友交往,培养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避免沉迷于网络游戏、电视、贪图享乐等不良消遣。
(4)增强法律意识: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知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如何预防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5)留意家庭教育:要尊重家长和老师的教诲,不要轻易违反家规和校规,及时向他们请教问题,获得正确引导。
(6)加强自我约束: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伦理,不要轻易为了个人利益而违法犯罪。
探究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做到对症下药,使其不犯。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可改造性,在这个相对不成熟的阶段,他们易受外界影响又缺乏辨别是非和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特别需要各方合理定位、共同谋划,提高整个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认识,建立综合教育和预防体系,做到标本兼治,凝聚合力共同教育、帮助、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
城市进行时
《城市进行时》节目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0:00(首播)
21:00——22: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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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晋恺 杨润婷
值周:胡亚玲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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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普知识问答小贴士
问:普查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行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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