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一则通告
关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建筑物
构筑物及附属物实施征收
本次通告征收范围为
漳泽西街(长北干线—望湖路,宽度30米)
林荫大道(捉马西大街—太行西街,宽度30米)
纬二十三路(英雄南路—延安南路,宽度24米)
关于漳泽西街、林荫大道、纬二十三路3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所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的通告
一、征收范围
漳泽西街(长北干线—望湖路,宽度30米)、林荫大道(捉马西大街—太行西街,宽度30米)、纬二十三路(英雄南路—延安南路,宽度24米)。
二、征收范围内禁止实施的行为及相关法律后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或者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拟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在拟改造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七)供电、供水、供暖等设施办理增容改造事宜;
(八)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来源: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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