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办了坏事,我大姑姐和她现任老公已经有10几年不在一起了。她买了一套小产权房,要办房产证,想办她儿子的名字,当时她儿子条件不允许,才16岁。她想办成她的名字,但要求夫妻共同出具材料,她不能让现任老公知道她买房子了。
那房产证办谁的名字呢?我们给她出主意,先办在80多岁婆婆名下。
现在,婆婆年龄越来越大,要将房产证换成大姑姐的名字,她该怎么办房产证呢?
我大姑姐已经和现任老公分居10几年了,她老公家暴她,她也是没有办法才离开那个令她伤心的家。
我大姑姐是个教师,一个月有600 0多的退休费,和20岁的儿子一起生活,为啥儿子才20岁,因为,她和现任老公是二婚,她前任的儿子已经有30多岁,早已成家立业,基本不需要她照顾了。
大姑姐离开现任老公后,没有地方住,前几年,都是租房子住。
后来,她觉得,不可能永远在外面流浪呀!
她就开始存钱,计划买房,那买商品房她负担不起,就去我们附近的地方看了一套80多平米的小产权房。
问题是,前年她们那一幢房子要集体办房产证,她原来打算将房产证办在她儿子名下。可是那个时候,她儿子才16岁,不够那个资格。
然后,想办在她名下,相关部门要求她提供夫妻两个人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还要现任老公签字。
她怎么能让现任老公知道她又买了房子,那个人一直家暴她,如果知道她又买房子,肯定饶不了她。
没有办法,她就将房产证办理在80多岁我婆婆名下。
现在,大姑姐面临的事情就是要将她那套房子归在她名下。
她去问办房产证的部门,人家说有两个方案
一 要等我婆婆去世了,让我老公和老公的大哥签字,证明这个房子是她的。
我觉的没有这么简单吧!最起码婆婆应该出具给啥手续,比如遗嘱之类的东西,那个时候,婆婆不在了,用什么来说话。
二是以婆婆卖给她的方法,不过,大姑姐要给国家纳税,说是3%的税费。
算一下,大姑姐应该给要付税费几千块钱吧!大姑姐是舍不得花那个钱的。
她的意思是想等我婆婆去世了,就让我老公和老公的哥哥签个字多好,能省去好多钱。
但是,我们老家的房子也要翻修,我老公说,只能以婆婆的名义办理手续,那我婆婆现在名下有我大姑姐那套房子,我们老家的房子就修不了,说是农村一家只能有一套房子。
我也不知道老公说的对不对,是不是像我们这种情况,婆婆只能有一套房子的产权。
因为我们都是有单位的,不是农村户口,家里就婆婆是农村户口了,如果现在不修房子,以后婆婆去世了,国家很可能就不会让我们修老家的房子了,就将房子收了,那我们死了以后,连安葬的地方都没有,想起来都悲哀。因为,我们的户口都没有在那里。
我们当时也是起个好心,心想大姑姐也可怜,没有人帮她,我们就给她说,先办在婆婆名下,以后在过户过去。
那个时候,大姑姐也说,到时候以婆婆卖给她的方式换成她的房产证名。
但现在,她嫌要交几千块钱的税费,划不来,就变卦了,真的是好心害了自己。
以后,要吸取教训,再好的亲戚啥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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