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把衣服脱光!”2015年,内蒙古一年轻女子,被两名自称警察的男女,铐在房间里审讯,没想到男子竟然要求裸审,接下来,更令人崩溃的事情发生了。
至今想起那个夜晚,佟玲的心依旧是怦怦作响,难以平静。
2015年4月1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接到了佟玲的报案,当时的她衣衫不整、神经恍惚,整个人很不对劲。
经过警方耐心的引导询问,她的情绪才得以稍稍稳定,只是一句被“警察”持枪侵犯让所有人变了脸色。
这怎么可能?但观佟玲言行,所讲述事情的真实性不容置疑。
佟玲先前认识了一个名为“侠似深情”的男网友,两人聊天甚是投机,便有了私下见面的想法。
若是人不错,长期交往也是可以的,佟玲的想法很是积极,其室友却几次提醒她不可“恋爱脑”上身,对待陌生人还是要有所防备的。
约定了3月31日见面,佟玲精心打扮,室友陪她下楼,一辆白色越野车在楼下很是显眼。
佟玲确定面前的男人就是她的网聊对象,随之上车,当即愣住,不是两人单独见面吗?驾驶座上的女人是谁?
不等佟玲出声询问,一把手枪就抵在了她的太阳穴,手被拷住,“警察”办案,无人可以求救。
手机的信息提示音打破了车厢内的死寂,只见男人蛮横的找出来查看,脸色当即大变,把佟玲的头用衣服包裹的愈发严密。
车辆七转八拐,怎么不直接去公安局或派出所?佟玲心有疑问但不敢说,直到被两人带去了一处安全屋。
他们言称此处是公安机关临时的审讯场所,希望她坦白从宽。
男审讯、女记录,两人配合默契,把佟玲及其家人的信息一一记录在册,另要求她脱光衣服进行拍照。
即便佟玲的法律意识再是淡薄,“裸审”也实在是不符合常理,可是此时她的全部注意力都被惊恐填满,实在没有多余的心思再去质疑。
拍照留存,女子出门向“局里”汇报情况,以便后续处理,佟玲本以为这样就算是结束了,不想,噩梦才刚刚开始。
佟玲和男子共处一室,她就连呼吸都唯恐惊动对方,可还是没能挡住其越逼越近的脚步声。
男子直接将佟玲侵犯了!前后半个多小时,女人去而复返,带回来了一句话。
“局里的意见,先行拘留。”
乍听此信,佟玲情绪彻底失控,两人眼看时机已到,随即问她身上有没有钱,拿钱好办事,若是不想失去人身自由最好乖乖听话。
佟玲的心理防线被攻陷,身上没钱但是卡里有,若是能够破财消灾,想来她还有生还的机会。
为防她逃跑,在外出取钱之前,佟玲被两人喂下了名为“窃听器”的黑色药片,必须听话,不然就是一枪爆头。
佟玲此时不做他想,只想尽快了结此事,劫财劫色总要有个结果。
折腾了将近一夜,佟玲被两人送回了住所附近,临走前还威胁她保密,不然“裸审”的照片只怕会人尽皆知。
如此驾轻就熟,就是不知这是他们第几次“办案”了?
民警听完佟玲的讲述,心情格外沉重,“警察”知法犯法问题非同小可,随身佩戴枪支更是危险分子。
迅速排查警务内部人员出警情况,根本没有人执行此任务,两人的身份几乎可以确认,就是冒充的警察身份。
可线索寥寥,监控视频模糊,随即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同时到达,让警方觉得时不我待。
佟玲室友记下了犯罪嫌疑人的车牌号,她曾发信息给佟玲加以提醒,不想当时便惊动了男人,夺走了佟玲的手机。
警方多路侦查追踪,确认车主焦某就是犯罪嫌疑人,他是当地警局的“老顾客”,被先前办案人员当即认出。
只不过当时的他冒充的是城管,如今加上妻子杨小英,两人伙同作案,竟是当上了“警察”。
经过审讯得知,佟玲是第七个受害者,若不是她报警陈情,只怕这两人还要逍遥法外。
当年7月,焦某因犯招摇撞骗罪、抢劫罪、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杨小英作为从犯,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天理昭昭,一切违法犯罪的恶行终将暴露在阳光下,交友也实在是需要谨慎,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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