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选结果揭晓
江门新会法院关于规范
“政银保”融资项目管理的司法建议
作为全省15篇优秀司法建议之一
成功入选
从司法建议“金点子”到社会治理“金钥匙”
是怎么做到的?
《人民法院报》等权威媒体报道
精准把脉找“病根”
江门市中小微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合作三方协议由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银行、保险公司三方签订。三方约定在签订“政银保”协议后,由银行向贷款人发放贷款,保险公司对贷款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新会法院在审理一起涉中小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政策执行过程中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中,发现作为“政银保”融资项目主体之一的银行、保险公司在履行三方协议过程中,存在追偿主体不明确、追偿行为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靶向发力开“良方”
新会法院经研究后向“政银保”融资项目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各方追偿行为尤其是要理顺三方内部追偿关系,以更好维护各方权益,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敦促落实防“未病”
收到司法建议后,“政银保”融资项目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三方研究完善对策,不仅在个案中理顺了内部的追偿权行使,更针对旧版“政银保”三方协议展开修订,印发了《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进一步理顺政府、银行、担保或保险公司在融资项目中的追偿权行使关系,明确了三方追偿范围,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针对个案发现的问题,研究中小微企业融资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理顺“政银保”三方追偿权益的司法建议,促成江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项目协议的修订,避免了类似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达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修订后的融资项目协议,规范三方主体的追偿行为,有效助力推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振了中小微企业的经营信心,回应了民生司法需求,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新会法院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通过总结分析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行业、领域风险漏洞,共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08份,帮助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切实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
来源:新会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平
策划:何奎
审校: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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