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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
关于开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新引进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 ↑ 点击查看通知全文 ↑ )
符合条件的新到厦门就业的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可享受厦门新引进人才
生活补贴普通本科毕业生的
同等待遇
具体如何申请?
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起来了解
1
申请条件
❶ 申请人为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信息应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rss.gov.cn)上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系统中查询,培养层级应显示为“预备技师”;
❷ 申请人已在厦门办妥落户手续,按规定缴纳我市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❸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未享受过我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2
申请时间
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在自引进之日起1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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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1万元/人)。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如有调整,从其规定,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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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申请
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扫描件;
与我市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
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流水凭证。
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下同)的各类企业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属)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审核
各受理部门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
公示
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
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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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总咨询电话:2853281
市人社局
市人才服务中心17号窗口(湖滨东路319号C幢二楼),电话:5396591
市教育局
人事处,电话:2135597
思明区人社局
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电话:5863067
湖里区人社局
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1116室,电话:5751783
集美区人社局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1楼1117室,电话:6250966
海沧区人社局
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电话:6051626、6806778
同安区人社局
同安银湖中路1号,电话:7108028
翔安区人社局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08B,电话:7889631
市自贸委
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电话:5626720
火炬管委会
创新创业处,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南楼815,电话:5380085
6
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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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人社、厦门广电
翔安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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