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手机要保持实时畅通,记得每日汇报在外情况,假期结束了一定要来按时销假,回去后好好过个年”。当工作人员将请销假告知书递给刘某、吕某、程某并作嘱咐时,三人的感激和兴奋溢于言表。
刘某、吕某、程某均为外地户籍,目前在竟陵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临近春节,对家中亲人思念日盛,遂提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外出天门的探亲申请。
法律有尺度,也需要有温度。为更好发挥《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第七十六条的作用,结合天门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请假外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办理程序及监督管理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有关内容,竟陵所决定接受三人的请假申请。
社区矫正对象享受“探亲假”,但对于竟陵司法所工作人员来说却是“工作日”。为确保“放得出、收得回、管得好”,我所召开动态分析会,研究对象日常表现,严格审核请假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迅速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审批。春节期间每天通过水印照片打卡、微信实时定位共享等多手段做好外出管控。随着工作人员的温馨提醒,矫正对象均如期回天门办理销假手续。
此次,竟陵司法所依法为矫正期间态度端正、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将继续坚持探索人性化、个性化管理,突出“严管厚爱”,注重人文关怀,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
供稿:天门市司法局竟陵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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