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央视网“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讲述了一起罕见的民事纠纷案件:外甥正月初二去理发,当晚舅舅遭遇车祸去世。舅妈因此控告外甥故意杀人,要求赔偿100万。
笔者一向孤陋寡闻,觉得这是“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这一民俗流传以来,第一个“现实版”的经典案例!
在我国某些地区,广泛流传着“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这一民俗,认为正月剃头对舅舅不利。
其实,“死舅”只是“思旧”的讹传和误解。
崇德八年(公元1643年)八月,清太宗皇太极在盛京(沈阳)皇宫中端坐无疾而终。只有6岁的福临,在叔父摄政睿亲王多尔衮辅佐下即帝位,改元顺治。并于顺治元年(1644年)九月由沈阳进京,在太和门举行了登基大典,成为清入关后的第一位皇帝。
6岁登上王位的福临,是在多智多勇、又独断专行的叔父多尔衮,与深明大义的寡母孝庄文皇后教导之下成长起来的皇帝。多尔衮摄政7年间,清廷在以武力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发兵追剿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起义军和南明抗清势力,推行剃发易服、圈地等民族高压政策。
据钟敬文《中国礼仪全书》第五章介绍:清朝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正月,开始执行“剃发留辫”的律令,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改朝换代”。老百姓在剃头时,就难免思念他们的明代旧君,故称“思旧”。相传日久,音讹为“死舅”,所以民谚有“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之说。但与其说是民谚,不如说是民俗。
也就是在这一年,郑成功率领海上义师,从福建南澳出兵,两三年间连破同安、海澄和泉州等闽南沿海许多地方,进据金门、厦门,掀起了清初抗清斗争的最后高潮。
但正月大多数人不理发,这可能也是事实!
一来是因为有此习俗。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迷信的说法,但毕竟舅舅是父母之外最亲最近的长辈,我们对他们应怀有敬畏之心,所以谁也不会放着自在不自在,故意找茬、生事、闹别扭!
二来过年前多已理发。年尾岁首,辞旧迎新,为了讨一个好彩头,再不济,过年之前也要把头发理一理,除旧换新过新年。新年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开端、新的起跑线,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新年要有新气象嘛!
三来顺应春天万物生长的自然规律。中医《皇帝内经·素问》记载,春天是万物萌苏之际,许多新的事物在此时生长了出来,我们不应该去阻止它的生长,而应该顺应时势,任其生长。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长在头部,此时,我们应该将其披散开来,而不是将其剪短,人为破坏其生长,这对自身来说也是一种极其不好的影响。
四来正月过后,“二月二”是春龙节,俗称“龙抬头”的日子。许多人会选择在正月过去的这一天剪头发,有着去旧迎新的说法,其实还是为了讨一个好彩头:龙都抬头了,我们更应该剃去疯长了一个月的头发(有种说法叫“烦恼丝”),轻轻松松、清清爽爽的踏上新一年的新征程!所以,人们认为在这一天剪头发能给新的一年带来好运气。这一天理发店的生意也是最好的。
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民间习俗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应该弘扬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习俗,不能将习俗上升到道德层面去绑架他人。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舅妈的诉讼请求。
亲爱的读者,虽然大正月理发对你舅舅的生命安全没有丝毫影响,但你真要理了,估计你舅舅知道了,他老人家一定会不高兴的!他一不高兴喝起了闷酒,喝多了,喝醉了,舅舅他们老人家年纪又大了,现在交规这么严,保不准还真出点儿什么事,像文章开头那个极端的案例那样,那就太不应该、太不值当了!
毕竟,某种风俗习惯都是长期约定俗成,靠着公序良俗维持下来的!咱有事不怕事、没事别惹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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