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教师出轨学生一事,反转迹象明显。女教师被停职后,网络上指责批评的声音弱了。丈夫的态度也温和了很多,他称事后妻子想轻生,自己对她进行了安慰。丈夫说,他只是一时生气,并不想让她身败名裂。
2月20日,一份疑似女教师丈夫的问话笔录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在这份笔录中,男子讲述了他最初揭露妻子出轨的动机。据笔录内容显示,他只是出于一时的气愤,本意并非是想让妻子身败名裂。
此事应当还涉及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女教师与涉事男生是否发生了性关系。从网上流传的笔录来看,丈夫恐怕是依据聊天记录,推定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但未必有真凭实据。
对于笔录的真假,网上也争论不休。据极目新闻报道,此份广为流传的笔录应当是真实的,而公安机关也将对此事进行追责。
网络舆论愈演愈烈,让年轻的女教师陷入了漩涡,难以自拔。被学校开除,人设崩塌,就连自己的私密信息也是满天飞。很快,舆论发生了反转。代之而起的是对女教师的同情,以及对丈夫曝光私密信息的谴责。
有人说,不爱请不要伤害,并直言丈夫的做法太过分了。即使发现妻子有对不起自己的地方,那也应当走正当渠道去反映,而不应将其公之于天下,让妻子的隐私无处可藏。丈夫完全可以通过更温和的手段来处理,却选择了偏激。
也有人说,这位丈夫头脑有点愚钝。如果不是爱得很深,自然不会恨得如此痛心疾首。丈夫的这种做法,既是把女教师逼到了死角,也把自己的后路完全给堵死了。那天如果还想破镜重圆,岂非困难重重?
那么,丈夫是否还对这段感情抱有一丝念想呢?
从丈夫的态度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他对这段感情已经彻底绝望。他曾试图在妻子落寞的时刻给予安慰,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还怀有重续前缘的渴望。丈夫已经决定,待妻子情绪稳定后,他们会平静地协议离婚。这段感情,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
丈夫的做法虽然有点不妥,但是其难以平复的情绪,并非完全不可以理解。作为一位丈夫,自己的妻子还是一名人民教师,竟然和学生之间玩暧昧,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妻子不仅伤害了他们之间的夫妻感情,更是让他男人的自尊无地自容。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妻子毕竟还年轻稚嫩,社会经验不足。或许是家庭生活不幸福,或许是渴望猎奇的心理作祟,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她的人生之路都是走错了。对于她所犯下的错,是原谅之后好说好散,还是死咬住不放,这就看个人的理解了。
据悉,涉事女教师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反映其隐私泄露的情况。不过,目前公安机关暂未予以立案。女教师的枪口对准了谁,大家应当都能猜得到。
那么,公安机关为何暂未予立案呢?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法定程序批准,不予立案。
女教师隐私被泄露,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任是谁也不会否认。不过,如果这些信息是其丈夫泄露的,而其又是真实的,若以其来给丈夫定侮辱罪、或者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话,公安机关会慎重考虑的。
无风不起浪!毕竟女教师丈夫的情绪失控,是在了解了自己被背叛后,从这一点来说,女教师和男学生作为被侵权人也是负有较大过错的。如果丈夫只是一时气愤,以此方式发泄不满的话,直接给其定罪确实值得商榷。
这里面既有法理的考量,也有朴素正义的衡平。如果一方婚内出轨,另一方将其出轨的事实宣扬出去就构成犯罪的话,似乎不符合人们的正常认知。以此类推,之前四川成都的陈枢和江苏扬州的戴璐,也都是被他人泄露的,是否要一并追责呢?
当然,公安机关暂未予立案,并不代表永远不会立案。即使现在因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而不予立案,在任何时候有了新的证据且符合立案的条件时,当事人还是有权请求立案的。
冤家宜解不宜结,得饶人处且饶人!无论是女教师还是丈夫,都应当抱有一颗宽容他人的心,而不是抓住对方的小辫子揪住不放。凡事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攻击和诋毁解决不了问题。实在气不过或者谈不拢,不是还有法律吗?
今天的结果,可以说是三方皆败,没有人是胜者!女教师身败名裂是自然的,而涉事男生估计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丈夫则失去了家庭和妻子还遭受舆论的指责。但愿天下所有夫妻,都能牢记爱情的誓言,永远忠诚于对方不背叛。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转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