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7年前辱母案,于欢刺死1人获刑5年,如今爱情事业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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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发生在7年前,涉及一位叫于欢的被告。他因为刺死了一名人,而被控故意伤害罪。此案的背景是一起催债纠纷,一支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辱骂和殴打一位女企业家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了母亲受辱,并在激愤之下,拿起一把水果刀捅伤了几名催债人员,导致其中一人死亡,其他人受伤。

2017年初,一审法院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但于欢和其他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对其提起上诉,但是在二审的判决阶段,山东的法院认为只是防卫过当,并不是故意杀人。最终将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一判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报道还提到,在于欢服刑期间,他在狱中获得了六次表扬。而在于欢入狱期间,他的母亲已经年迈,白发苍苍。这个案件曾经引起社会轰动,民众对于于欢的判决结果有不同的看法,甚至还是媒介审判案件的典型例子,甚至大学中的法律专业和新闻传播专业都会拿此事件当做教材来学习。

为何法院会更改判决结果呢?为何此事件能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呢?如今于欢现状如何呢?

今天跟随小编了解一下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辱母案件——于欢案。



01『 事件始末 』

2016年的4月14日,苏银霞,一位坚强而自信的女企业家,面对巨额债务的压力,不得不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高达10%。然而,即使在支付了本金和高昂的利息后,她仍然无法完全偿还欠款。这一天,她将遭遇前所未有的凌辱和痛苦。



当天,那天,于欢的母亲正在家中安静地煮着晚饭,突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母亲走到门口,却见李强站在门前,满脸凶相。“你们欠了我很多钱,该还了!”他咆哮着。于欢母亲的脸色一变,但她丝毫不示弱。“先生,请文明一点,我们会还钱的,只是现在有点困难。”她语气坚定。 11名催债人聚集在苏银霞的办公室,他们心怀恶意,充满了残忍的企图。他们开始辱骂、抽耳光,甚至用鞋子捂住她的嘴巴,对她进行长达一小时的语言和行为上侮辱。 苏银霞感到被屈辱和愤怒所笼罩,她内心的自尊和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然而,她并不知道,更加残忍的事情即将发生。



在这群催债人中,有一个名叫杜志浩的男子,他表现得尤为凶恶和狂妄。他不仅辱骂苏银霞,还对她儿子于欢进行嘲笑和羞辱。 苏银霞心如刀绞,她的眼泪无声地流淌,却无法改变眼前的现实。她感到自己陷入了绝境,无法摆脱这些恶劣的催债人。 就在这时,有人报警,希望能够解救苏银霞和她的儿子。但是当地的派出所来人时,知道这是要账,并默认要账可以,只说了不能随便动手打人,并没有做出实质性的保护便匆匆离开了,



这个冷漠的态度让苏银霞和于欢感到绝望,他们看到了正义的缺失和弱者被践踏的现实。但在这个黑暗的时刻,于欢的坚强和勇气开始闪耀。 22岁的于欢抓住最后的一丝希望,他摸出一把水果刀,毫不犹豫地刺向那些凶残的催债人。他用尽全力,让自己的愤怒和痛苦转化为力量。 在混乱的场面中,四名催债人受伤倒地,其中包括杜志浩。他被刺中后匆忙驾车前往医院,但因失血过多休克而不治身亡。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几乎没有人有时间反应。苏银霞和于欢被困在情感的枷锁中,他们一方面感到痛苦和后悔,另一方面却也对于欢的勇敢和义愤感到骄傲。事件过后,这个小小的办公室变得寂静而沉默。苏银霞与于欢紧紧相拥,他们知道,即使在黑暗的时刻,他们依然是彼此最坚实的支持。

02『 “违法”的“孝子” 』

根据提供的信息,2017年时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作出了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原告人于欢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不满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重要案件。为了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法院成立了一个合议庭,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吴靖担任审判长,而审判员王文兴和助理审判员刘振会担任成员。合议庭立即展开工作,对案卷展开全面审查。



为了充分了解案件的各个方面,合议庭决定邀请上诉人欢的辩护律师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的代理律师,参与案卷的阅卷工作,并在此过程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观点。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并在审理过程中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



在案卷阅卷和听取各方意见之后,合议庭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推进审理工作。法官们将详细研究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他们将依法判断案件的性质和重要问题,并依据法律进行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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