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讲真的#
随着2024年1月1日重庆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实施,全国所有的地方基本上都已经全部纳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范畴,与重庆相比,整个四川包括成都在内,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制度比重庆实施时间早了一年,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我家三口都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分别属于三个不同的的统筹区。我是在重庆办理退休的,重庆市的职工医保早已经实现了市级统筹,我的医保执行的是重庆统筹区的政策。
我老婆虽然也属于四川,但是在泸州市办理退休的,泸州属于一个单独的统筹区,职工医保执行的是泸州统筹区的规定;我女儿办理是在成都市参保的,职工医保执行的是成都统筹区的规定。
虽然四川省已经决定从2024年1月开始,将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但这是一个逐步实施的过程,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真正实现。
由于医疗保险的统筹区不同,各地规定的差距还是很大的,以我家三口为例,如果是在同一家医院去看病或是就医,享受的门诊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都是完全不同的,这大概就是当前我国医保制度的一个难点。
由于一家人分别属于不同的统筹区,所以我对成都和重庆的医保门诊共济实施办法,花了一点时间去对比。发现成都和重庆的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差距其实还是比较大的。
我们先来对比一下成都市和重庆市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中,涉及到职工个人利益方面的几个带有指标意义的规定。
一是个人账户计入的规定。
成都市在职职工是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是按照上年度成都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计入个人账户,具体每年划入多少钱,要根据上年度退休人员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来确定。具体每年划入多少不好查,不是很透明。
重庆市在职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和成都的规定一样;退休人员采取定额划入的方式,
70岁以下的人每月划入105元,70(含)岁以上的人每月划入115元/月。这个相对比较固定,与成都市的规定完全不一样,相对更加透明。
二是门诊统筹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规定。
成都市的门诊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每年200元,退休人员每年150元,这个起付标准是按照自然年度累计计算,不分医院等级和零售药店。
重庆市的门诊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为每年200元,退休人员为每年100元,这个起付标准也是按照年度计算的。重庆市和成都市的在职人员起付标准规定是一样的,
但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重庆比成都低50元。
三是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的规定。
成都市
的规定是,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三级医院和零售药店为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为70%。
重庆市的规定是,在职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也就是退休人员在三甲医院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比例为70%。
这方面成都和重庆的规定完全一致,但成都是将零售药店按三甲医院的比例报销,重庆在零售药店是按照出具处方医生所在医院等等级来报销。
四是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
成都市规定,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为2500元;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为880元,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为1100元。
重庆市规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在职人员每年3000元,退休人员每年4000元;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在职人员每年800元,退休人员每年1200元。
从最高支付限额来看,以统筹结合的为例,重庆的在职人员比成都要多成都多1000元,重庆的退休人员比成都高1500元,重庆的政策显然更实在,更为参保人和退休人员欢迎。
综上所述,通过对比成都和重庆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两地的规定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一定的差异性。对于退休人员的部分,重庆的起付标准比成都更低,最高支付限额更高,总体上我认为重庆的规定更实惠,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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