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一是薪酬待遇主要由工作生活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组成。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每月分别增加100元、200元,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励标准: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工作生活补贴的40%设置,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发放100%,合格档次的发放85%,基本合格档次的发放50%,不合格档次的不予发放。
二是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000元。
三是服务期间按照我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四是服务期间享受年度休假,假期为30天,路途天数由服务单位参照同类人员的标准计算,地市内、跨省区由服务单位分别给予年度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消息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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