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显示:邯郸7人卖淫被行政拘留处罚。1人拉客招嫖被行政拘留处罚。事后公开如下:
相对人名称:杨**
事由: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相对人名称:刘**
事由: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五日,收缴14个避孕套,400元人民币。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02日
相对人名称:赵**
事由: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21日
相对人名称:杜**
事由 :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收缴500元人民币。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21日
相对人名称:苗**
事由 :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仟元整。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治安大队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23日
相对人名称:龚**
事由 :卖淫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五日。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治安大队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12日
相对人名称:丁**
事由: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五日。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治安大队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12日
相对人名称:马**
事由 :拉客招嫖
违反的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实施机关:邯郸市公安局复兴区分局胜利桥派出所
决定(通知)日期:2024年01月04日
源自: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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