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景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依据漯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漯河市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规定,沙澧河风景区全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游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在景区内不售、不带、不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我们的城市会客厅。对携带烟花爆竹进入景区的,一经发现即予以没收;对违反禁止燃放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
漯河市公安局沙澧分局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来源:沙澧河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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