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大力度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2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江苏金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案
【基本情况】:2023年6月14日,金湖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金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金湖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江苏西格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案
【基本情况】:2023年7月17日,金湖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西格尔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四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金湖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8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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