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事实
散播谣言
发布隐私照片
分手之后
遭前男友频频冒犯
一段感情
就不能好聚好散?
只能是害人又害己
近日
一男子因不满分手
将前女友隐私照片、视频发送给他人
侵犯他人隐私
被武穴公安处以
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泄露他人隐私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当事人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和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
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情节严重者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散播他人裸照或招嫖的可能涉嫌对他人的公然侮辱,触及侮辱罪。不过该罪是自诉类案件,需要受害者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自诉。
另外,倘若他人以裸照作要挟索取钱财的,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以裸照要挟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则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大家遇到类似的情况
请第一时间报警解决
才能防止隐私外泄!将损失降低!
分手后被纠缠骚扰怎么办
2023年1月1日起
实施的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明确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扩大至恋爱、交友、
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的阶段
为终止恋爱关系后的妇女
提供了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给更多的潜在受害人提供了更有力的维权武器。如遭遇前任频繁骚扰,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可以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
遭受跟踪骚扰等侵害时
不仅要严肃告知对方自己的不适
还要积极向外界寻求帮助
保留相关证据
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审 核:雷 洪 郭子华
素材来源:武穴公安
文字来源:平安黄冈编辑部
校 对:罗 莹 刘韵诗
编 辑:罗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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