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第23号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0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7月12日,伊川县审计局对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主管伊川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伊川县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伊川县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伊川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管理伊川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指导伊川县电视剧创作生产、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生产;负责伊川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伊川县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研究、文物流通和社会文物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伊川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底实有122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财政全供29人,自收自支47人,外单位选聘及政府购买38人。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设办公室、公共文化股、旅游产业股、综合服务股。下属5个事业单位及4个企业,分别是:伊川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伊川县图书馆、伊川县文化馆、伊川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伊川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伊川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伊川县曲剧团、伊川县豫剧团、伊川县艺术中心。
(二)财政收支情况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属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财经法规。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收入总计75459247.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1387.09元,其他预算收入70027860.77元;支出总计80748972.55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79339111.60元,资产处置费用1409860.95元;本期盈余-5289724.69元。
2022年底资产总计259369.48元,其中: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4198.20元、其他应收款净额5991.65元、固定资产净值209179.63元;负债总计242593.72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总计16775.76元(全部为累计盈余)。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8798.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8798.00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占202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975520.26元的0.63%。
(三)预算执行情况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反映:预算总收入85673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766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3790700.00元;2022年度决算总收入:9288281.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91471.97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96809.44元。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反映:预算总支出8567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72200.00元,项目支出7595100.00元;2022年度决算总支出(账面):9288281.41元。
(四)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有3个在用信息系统:云视频系统、工资软件服务系统、财务软件服务系统,这三个系统每年均支付一定服务费。
(五)内审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截至2022年底,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置内部审计人员,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务工作基本能够按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因此我局认定,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状况。
由于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列报费用、农家书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其违规金额64673.00元,占审计资金总额156208220.41元的0.04%。因此我局认定,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有一定的违规行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未按规定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未建立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制度。
(二)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原始凭证不完整列报费用57473.00元。
2022年度,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存在:计算机耗材及维修费用无使用部门及使用人签字、列支宣传制作费无制作清单内容、定额发票无填写等原始凭证不完整列报费用的现象,涉及金额57473.00元。
2.应计提未计提折旧103141.50元。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二级机构--伊川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底固定资产原值108570.00元,应计提未计提折旧103141.50元。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家书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配备农家书屋提升电子设备一批235285.00元,其中2022年1月8#凭证支付洛阳意源全商贸有限公司配备费85285.00元。配备物品明细如下:电脑29台110200.00元、扫码枪93个24645.00元、路由器93台13950.00元、电风扇93个32550.00元、电暖气93个53940.00元。审计抽查了高山镇侯村、张村、平等乡马庄村、宋店村农家书屋提升电子设备使用情况发现:侯村、宋店村电脑均未使用,张村电脑在村党群服务中心使用,各村农家书屋扫码枪从未使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2.未按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置内部审计人员,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伊川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已责令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规定要求,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制度;对原始凭证不完整列报费用119211.00元的问题,已责令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完善财务手续并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种现象的再次发生;对应计提未计提折旧103141.50元的问题,已责令伊川县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要求,及时补提累计折旧;对农家书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已责令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采取措施加强对农家书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书屋利用情况的监督监管;对未按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和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已责令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尽快设置内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伊川县审计局建议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领导及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强化法律意识,在工作中切实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家书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书屋利用情况的监督监管。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正在组织整改。
(来源:伊川县人民政府网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