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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未”成长 |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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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永忠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汪秀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丰雷霆、何耀清、汪克俭、欧济兵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县民政局未保中心,县实验小学、县理工中专、淋山河镇引领星特殊培训学校等地,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未保中心建设与管理情况、学校周边环境、学校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教职员工的管理等情况。

在淋山河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上,汪秀芬代表县政府汇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公安局根据两部法律条文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汇报了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库晶、陈杨、贺建文和孙舞鹤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了相关建议。

丁永忠强调

提升认识,高度重视是前提。要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六位一体”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尽快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端正态度,整改问题是关键。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治安、交通秩序的整顿,加大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文化娱乐场所打击力度。

共同努力,建立长效机制是出路。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各项保护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人大代表以及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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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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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梦芊

初审:宋淇

终审:朱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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