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对于人的一生来说,生命最美好的乐章才到序曲,就像雄鹰刚刚展翅,飞入广袤无垠的天空。 23岁的冯昌,原本也像同龄人一样,在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享受生活,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然而,对于公安战线上的民警来说,选择了这个职业,无异于与凶险为伴。1996年,因为执行严打期间的一次特殊任务,冯昌遭歹徒谋害,不幸献出年轻的生命,成为那一年严打斗争中第一个牺牲的民警。
青山有幸埋忠骨 碧血长空铸警魂
冯昌,1973年3月31日出生,河南省许昌市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区分局宅吉派出所民警,一级警员。
1996年7月2日晚十时许,群众扭送涉毒、抢夺妇女金耳环的犯罪嫌疑人陈兴国到宅吉路派出所。
刚从抗洪抢险第一线归来的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宅吉派出所民警冯昌顾不得休息,立即与战友房荣一起受理此案,连夜进行审讯,陈对抢夺妇女金耳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一起曾伙同他人杀死一女抛尸在省防疫站山上辣椒洞内的线索,鉴于案情重大,冯昌不顾连日来工作的劳累,顶着烈日,与房荣一起于7月3日上午11时,带领两名联防人员押解陈兴国爬上防疫站后山,由于坡陡路滑,他们兵分两路寻找洞口,当冯昌同志在洞口搜索时,案犯陈兴国凶相毕露,突然挣脱控制,丧心病狂地窜上来,猛地将冯昌推入洞中,自己也跟着跳了下去。
冯昌摔在距洞口18米深的台阶上,又被跟着下来的陈兴国重重地压在腰上。
已身负重伤的冯昌在洞内仍不忘抓歹徒,艰难地挺起腰与陈兴国展开殊死搏斗,终因伤势过重,被歹徒用石块连连击中头部、腰部而壮烈牺牲。
陈兴国自知罪责难逃,用皮带将自己吊在一块钟乳石上企图自杀,因石块断裂滚下山洞深处。公安民警经过23小时的艰苦奋战,终于在洞内近50米处将案犯陈兴国擒获,陈对残害民警冯昌的事实供认不讳。
冯昌同志与战友的合影
冯昌牺牲后,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中共云岩区委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7年12月22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冯昌同志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签 发:杨 文
审 核:任 珂 付春华
编 辑:李泓葳 鄢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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