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购房契税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兰政办发〔2023〕158号)和《关于印发<兰州市购房契税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兰财办〔2023〕24号),兰州市于2023年9月中旬开展了购房契税补贴工作。为更好的完成契税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补贴标准。在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缴纳购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县区有另行规定的,以县区补贴政策为准)。
二是明确补贴申请受理时间。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应当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将申请资料提交给住建部门审核,之后住建部门不再受理。各审核部门要向购房群众做好政策通知和解释工作。
三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审核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收件和审核工作,对不属于本区域审核范围的,要及时告知购房人其所属审核部门的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做好联系对接。
审核部门
办理地址
联系电话
办理范围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商品房管理科(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1楼1124室)
主城四区范围(不含高新区、经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
高新区住建局
高新区住建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兰州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2楼)
高新区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
经济区住建局
经济区不动产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楼不动产局)
经济区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
红古区住建局
红古区住建局房产办(红古区华龙街道中和路兰海金湾6号楼205室)
红古区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
榆中县住建局
榆中县住建局402室(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4号住建局402室)
榆中县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
永登县住建局
永登县住建局房产市场监管股(永登县城关镇华悦大厦10楼1010室)
永登县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
皋兰县住建局
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服务中心(皋兰县石洞镇建德大厦14楼1405室)
皋兰县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31日
来源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法律支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