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案件的诉源治理和案件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近日,印台法院通过多方参与、分类确定调解方案等方式,成功化解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诉末端小商户侵犯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54起,目前双方已经和解且履行完毕,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宝洁公司是全球日用消费品公司巨头之一,1988年进入中国大陆市场,设立第一家企业广州宝洁公司,并陆续在中国境内申请注册了“海飞丝”、“舒肤佳”、“潘婷”、“飘柔”、“沙宣”等商标,发展至今已成为家喻户晓的日化品牌,处于领先的市场地位。
近年来,广州宝洁公司授权人员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到多家商铺店内购买了“舒肤佳”、“飘柔”、“潘婷”等香皂和洗发露产品,经鉴定,商铺销售的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权的假冒产品。商家的行为侵犯了宝洁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其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
宝洁公司系“舒肤佳”第10675330号、第713558号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上述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经宝洁公司授权诉至法院。印台法院经过认真梳理后发现该批案件存在如下特点:一、被告多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村庄中,进货渠道较为混乱,经营者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薄;二、被诉侵权产品为假冒“舒肤佳”、“潘婷”、“飘柔”等商标的日化用品,真、假产品在细节上存在区别;三、原告取证时间较早,对取证过程均申请公证处予以公证,证据扎实、证据链完整,被告侵权行为容易确定。针对案件存在的特点,办案法官与市场监管局多方沟通,座谈,积极吸收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同时,考虑到部分当事人距离较远,交通不便的特殊情况,办案法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力争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诉讼。
调解过程中,部分被告情绪较为激动,为打破调解僵局,促进案件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办案法官深入走访每个商店,针对每个商店在经营规模、所销售产品类型及所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均有差异的不同情况,与双方当事人多方沟通,因地制宜对被告确定不同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而加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手段,在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同时,有助于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今年以来,印台法院诉前化解知识产权案件88件,立案受理99件,调解撤诉81件,调撤率81.8%。
下一步,印台区法院将更加注重协调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通过诉前、诉中调解,努力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向社会传递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声音,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撰稿:第五宇欢
校对:崔圆圆
审核:梁艳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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