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运城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郭红英以“春风化雨 久久为功 将法治社会基础工程引向深入”为题,为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充电赋能。
郭红英围绕历史上深有影响的几次普法及启示、新中国历次普法规划、谱写新时代普法工作新篇章三个方面,深入解读了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赵鞅"铸刑鼎",明大诰的推行,“徙木立信”等中国古代法律宣传实践的启示意义,重点讲述了新中国历次普法工作改革到新时代普法工作新要求、新举措。整堂授课理论讲解清晰,具体案例生动,让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
授课结束后,郭红英就青年干部提出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注意到2023年咱们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复核。已经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多久要复核一次,哪些情形要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撤销之后还能不能再申报?
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管理办法,每两年就要对已获评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一次。
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主要有五种情形:
1、村级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村级组织成员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事件、严重刑事犯罪案、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公共安全事件以及发生涉黑涉恶涉邪教案件的。
4、发生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与创建标准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的,经创建达到标准,二年后可以重新申报。
如何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这为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二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是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来源:运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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