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
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管理中心、直管学校(幼儿园):
根据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安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教体基[2023]204 号)要求,为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有意义的寒假,现就做好 2024年太湖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寒假时间安排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腊月初十)正式放假;小学于 1 月 26 日(腊月十六)正式放假;初中、高中于2 月 2 日(腊月廿三)正式放假。
(二)2024 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于 2024 年 2 月 25 日(正月十六)报到,2 月 26 日(正月十七)正式上课;高三年级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正月初九)正式上课。
中职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参照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执行。
二、寒假前教学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各地各校要统筹本学期教学时间和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学计划,统一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工作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要充分利用剩余时间,做好各项工作总结,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理安排期末考试,认真组织教师阅卷,科学规划学生假期生活。各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的有关工作要求,科学布置寒假作业。
(二)做好期末质量监测。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 号)要求执行,严禁小学一、二年级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检测工作 1 月 24 日进行,由各乡镇学区管理中心和直管学校自行组织;初中检测科目与范围由县教研室统一安排,检测工作由县教研室统一命题制卷,1 月 29—31 日统一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文件。
高一年级学期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由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具体考试安排以市局文件安排为准。
三、科学安排假期各项工作
各地各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师生提供科学的假期学习生活指导。
(一)加强国防教育工作。各地各校要号召广大师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给野寨中学新考取军校的 20 名同学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强国防教育,实施德育铸魂专项行动,不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和家国情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各校要在寒假前召开家长会,指导家长做好假期学生心理健康、近视防控、体育运动等工作,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要通过公众号、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着眼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坚持科学作息,开展户外锻炼,不断增强个人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三)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关政策要求,科学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给学生留足自由阅读、实践活动、自主学习时间;要重视作业质量,设计差异化作业,在“控量”的同时力求“增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要督促家长履行教育监护责任,科学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原则上,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 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 1 小时。寒假期间,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培训活动,学校和家长要教育孩子假期不到学科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活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四)丰富师生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多形式开展教师假期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准、教学能力和育人水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各地各校要积极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开展校园读书创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加强学生自我防护教育,倡导学生开展文化、体育、艺术以及适宜的户外活动,提高学生道德品格、身体素质和艺术素养。各地各校要关心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的假期生活。
四、科学谋划开学工作。
(一)积极筹备下学期开学工作。各乡镇、学校要未雨绸缪,积极提前谋划下学期开学工作,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理清思路,精心研究制定 2024 年春季期学校工作计划,制订、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将相关要求和安排及时告知师生,确保开学安全有序。
(二)谋划开学常规管理工作。各乡镇、学校要确保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课程计划;严格落实收费政策,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公示收费,学校、班主任(教师)不得另立项目和提高标准收费;做好控辍保学和学籍管理工作,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核查学生到校情况,防止隐形辍学,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要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按照“籍随人走”原则,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三)落实后勤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充分做好校舍、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安排和课桌椅、课本、办公用品等必须物品的采购工作以及水电供应工作,为顺利开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全面开展清洁卫生大扫除,在开学前要组织人力对校园、宿舍、食堂、教室和图书馆等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清扫、消毒等工作,要彻底清理杂草、垃圾,清除卫生死角,确保开学安全有序。营养餐供餐学校要和供应商做好对接工作,提前做好供餐准备,保证开学后按时供餐。
太湖县教育局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来源:太教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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