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东黑板报,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京东表示,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二选一”等垄断行为不仅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品牌、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削弱了市场发展的创新和活力。从2017年京东为反抗“二选一”垄断发起的诉讼,到2023年京东采销打破“超级主播价格垄断”的行业潜规则,京东始终为品牌和商家谋发展、为消费者争低价。此次判决极大地鼓舞了京东始终坚守正道成功的商业信仰,我们将以更坚定的信心投身到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去。
另据公开报道,针对京东下午公告的“二选一”案件结果,阿里回应表示:已获悉此消息,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二选一”简单地说就是“挟流量以令诸侯”,即指部分电商平台为了追逐商业利益、打击竞争对手,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一家网络销售平台,不能同时入驻竞争对手平台。
两大电商的“二选一”口水战起源于2015年,京东以“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逼迫商户二选一”将天猫诉至法院。而天猫方面主张此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此该案件一度陷入法院管辖权之争。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法院管辖权异议,天猫不服提出上诉。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阿里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请求,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2020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阿里“二选一”垄断案组织了不公开质证。
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2021年4月10日,阿里因“二选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182.28亿元。
2023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阿里“二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潇湘晨报综合证券时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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