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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影响巨大的山西大同阳高县的“订婚强奸案”被网友们称为“请先生赴死”!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男方亲属、被告人母亲甄女士在宣判后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我儿子不接受判决,当庭就提出上诉。”
“请先生赴死”如今真成了“先生已经死了”!这事件如今以强奸判刑,那就开中国先例了,这决口一开,那同类事件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样判也有好处,处对象时,先去医院婚检,破处的不要!也减少了处对象时发生关系的现象!结婚后都能告,在中国女人告男人强奸或者猥亵,你承认有发生过关系就行,一个告一个准。
这订婚有点像做生意,还按手印。不管最后结局如何宣判,如果真如文章那样,我觉得男方没有错,女方有点像敲诈勒索。如果开庭律师没到场,那么庭审可以作数吗?是否有点诱导男方的意思?具体的还是看后续吧,还是要以法庭二审宣判为准。
现在的问题就是男的无法提供女方当时是愿意的证据,才会被女的抓到漏洞,除非全程录像,可也不像话啊,谁会录自己的颜色视频,变态啊!女方能提供证据当时是强迫的?什么时候,女性上诉,需提供的资料只剩一张嘴了?
强奸是什么?违反妇女意愿 ,但是当时发生的时候并不违反意愿吧!
但从法律实践上来说,只要女的说男方是违反妇女意志的,往往法院基本上都支持。还是那句话,婚前同居有风险,男性把裤腰带管牢点。
男的关了200多天才判,如果不判是司法错误,大家晓得吧,最长关押三十多天,这个关押这么长时间。不判你知道有多少人有错吗?
这个男的之前承认了,要不是网上发酵,早就判了,女的道德上有问题,但这个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这男的是不是有问题啊,不同意还硬上,两口子也不行啊,法院因为证据确凿担心第二个扶老人才一直撮合和解,最终男的死都不愿意和解咽不下一口气,法院也没办法,有证据。
这个案子疑点太多!
你说男的没强奸,人家和公检法会死纠着你不放,这一看男女双方都是普通百姓,有这么大的能力使公权力偏向某一边吗。但如果说男的强奸,但一定会用暴力和威胁,明显在女方家里不可能用威胁。但是用暴力的话,女方当时有没呼救,有没受伤,很明显这些都没说,文稿是男方发的,顺向着男方,所以文中会重点讲了女方洗了澡。如果男方真的强迫了女方,但定强奸罪没毛病。强奸罪没有定婚、结婚一说,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就是强奸。
为啥订婚后发生关系一定是自愿的?如果当时女方就报警你这么认为可以,如果是要求支付彩礼外加马上要房本加名字,就另外一个性质了。不自愿为什么当天不报案?给钱房加名就是自愿了吗?这女人是欺诈!这样嘛订婚都不算了,那简直就是交易了!
女方当时是否反抗呢,没有反抗不就是自愿了!如果不是自愿,在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前提下,女方第一时间就会报警,而是要等条件没谈妥才去报警,这和嫖娼没谈过有什么区别?
也许是女方敲诈勒索不成,恼羞成怒闹上法庭。 男女订婚后发生关系,系自愿,成人不可强暴,有家人作证。 后来,女方反咬一口称强奸,纯属妨贪婪敲诈后遗症。 如果法官只听女方一面之词强判男方有罪,无异于颠倒黑白鼓励诈骗行为。天下无论男女都应反对。 应还男方公道,打击任何借婚恋之名实施诈骗的歪风邪气!
网上都说三婚了, 结婚,收彩礼,离婚,分财产 。基本就这几个步骤, 你想想她还在乎这个,一家子都是这想法。 别人结婚是过日子, 她家结婚是做生意呢,和现在那些所谓的职业打假一样,就是披着法律外衣,干着翘着勒索的勾当。
订个婚还能把自己订到监狱去,订个婚把自己订没了。者也是天下奇闻了!
这个真不怪法官,这个男的太不小心了 ,自己说话不小心,还被录音了。去未婚妻家,人家录音机随时录音,想想都可怕。法官是按法条判的,挑不出毛病,最多你只能说他机械执法!而且是三年是起刑,强奸没有缓刑!
这订婚了发生性关系都可以判为强奸,那同居的男女朋友要是男的敢分手,不是直接可以威胁他了。问题是如何定义违背妇女意愿呢?仅凭妇女一面之词吗?那仙人跳,事后反悔,敲诈勒索不成,打击报复怎么算?甚至要是男的时间短满足不了女的,女的不高兴了也可以说自己被强奸违背了自己意愿是吗?
这样判的话,以后年轻人更没结婚意愿了!
婚约是我们的民俗,即确定了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因法律认定的婚姻关系是以登记为准。所以这种婚约可以认定为准婚姻关系,因婚姻关系包含了性关系。所以就可以推定女方在发生性关系是同意的,结合女方在发生性关系三天后才提出控告,则证明女方是对性关系行为的反悔行为,强奸罪的入罪本质标准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强迫性行为。所以本案的法院的判决是一个很荒唐的判决,这种判决支持了女方以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必将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目前上诉是必须的了,假设二审还是这个结果,二审宣判当天结果开始计算一年内类似的案件定会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那些婚骗,颜色网女主演,某些所谓的公主,心数不正相对漂亮小姐姐,绝对转战这一行,这来钱多快,问题的关键是合法,这个审判结果社会的悲哀,人类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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