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时候,实行的是流官制度,地方官不能在一个地方做太久,隔个三年五载就必须换个地方。官员们这么几年一折腾,带着一家老小全国跑也不是办法,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是官员自己只身上任,这人生地不熟,老婆孩子又不在身边,难免空虚寂寞。
为了保障官员能够安心在异地工作,唐朝就在衙门里就配置了官妓,为官员提供娱乐服务。因为在唐律中,妓女是法律所允许的,长安城里的红灯区妓女数量惊人,最著名的红灯区就属长安城的平康坊。
唐朝的官妓制度主要分为官妓、市妓和私妓。官妓主要服务于官府,由官方支持开办,分布于长安、洛阳、扬州、湖州等大城市,后来,上行下效,不光大城市,甚至连稍大一点的县里也配置了官妓。不论是陪官员玩乐,还是应付上级检查,唱个歌跳个舞喝个酒啥的,气氛就搞起来了。
官妓在唐朝属于贱籍,当时贱民规模庞大,贱户制度空前发达,《唐律疏议》涉及良贱身份的律疏,就有百余条。
唐代法律将所有人口的身份分为良与贱两类。良人包括贵戚、士族、庶民,贱人分为官贱人和私贱人,官贱人包括太常音声人、杂户、工户、乐户、官户、官奴婢,私贱人包括部曲客女和私奴婢。
官妓的来源主要有三种,古书记载,沦为官妓主要是外来因素的影响,或是家境贫寒,或是被良家贩卖,或是出生就为低贱之家的,自身沦为官妓基本都是被迫的。
当上述女性被迫沦为官妓之后,还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达到以能接待客人的标准为止。古籍记载:(妓)入曲以后,教之歌令,责赋甚急,微涉退志鞭扑备至。也就是说,她们入行以后,需要经过训练,要会唱歌,懂才艺,还得迎合当时的社会时代风气,需要会吟诗,所以,不仅是简单的皮肉陪酒而已,唐代的官妓皆须内外兼修。
唐朝的官妓之所以分布于长安、洛阳、扬州、湖州等大城市,与这些大城市的经济或政治中心地位有着很大的联系,所以唐妓的兴盛与经济的发展程度也有着莫大的关系。其次,官府的默许和带头作妖,娼妓的顾客有很大一部分是文人墨客,连达官显贵甚至于皇帝都喜欢出入这风花雪月的场所,因为妓女中能诗者尤其多,因此更为文人学士所吸引。
唐朝盛产诗人,到长安参加科举的读书人,谁不会两把刷子,而到平康坊会红颜知己几乎是每名文人士子引以为傲的事情,谁要是没去过这类场合,放到现在是正人君子,放在当时就是土老帽。
据说李商隐同志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说的就是在一次官场的应酬中,他跟一个官妓间的眉目传情,当然,虽是郎有情妾有意热闹得很,但是最后却因为“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可惜好事未成,一大早到点要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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