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2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珠海德瑞恒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恒泰投资")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重大信息;公司在2021年9月公司完成股权变更,2021年11月完成对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但公司均未及时更新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保存投资者的资产收入证明文件等违规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德瑞恒泰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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