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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一对夫妻
因移动电源爆炸致重伤一案
最新进展公布
被炸伤夫妇女儿将
移动电源生产方
代理方和销售方等告上法庭
今年11月二审结果公布
据此前报道,2022年8月时女士称父亲网购的近3000元移动电源,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爆炸致60岁双亲严重烧伤多次报病危。
12月13日时女士表示:事后她将移动电源生产方、代理方和销售方等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支持了赔偿百余万元医疗费的诉求。
随后被告方上诉,11月15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移动电源爆炸夫妻被烧伤多次报病危需要高昂治疗费用
时女士父亲退休后计划2022年8月自驾旅行,为储存胰岛素,网购了一台价值2999元的户外移动电源,专为车载冰箱供电。
移动电源购买订单截图
旅游半个月回来,却发现电源出现疑似放电情况,在按照要求充电时却疑似发生了爆炸。
疑似移动电源发生爆炸后的现场
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时女士的父母全身多处二度、三度烧伤、呼吸道烧伤,时女士表示医院多次下达病危通知。当时医生说手术加上治疗需要300万。
时女士父母的病危通知单
厂家态度:涉事产品贴错牌
只愿赔偿40万爆炸事件发生次日,时女士询问天猫卖家品晟旗舰店,对方称该店只负责代发产品,“等于这个货没有经他(天猫店家)手,是厂家直接发过来的。
品晟旗舰店工作人员曾向她透露上游工厂为中山市鹏之欣科技有限公司,但这与移动电源参数表上显示的“中山市东凤镇隆生电器厂生产”不符,品晟表示是他们贴牌贴错了,涉事移动电源是鹏之欣生产的。但鹏之欣提出只愿赔偿40万元。
判决书中对此事也有说明,作为代理方的被告覃某某称因电脑的雕刻模版默认设置为此前销售的某电器厂的名称,在粘贴产品标识时,忘记更改,导致铭牌出错。
二审判决执行期已过
仍未收到赔偿
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二审判决书披露,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事故发生时,移动电源尚处于保修期内,且天津市红桥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记载起火原因为多功能移动户外电源在充电过程中因故障发生爆炸并引燃周边可燃物。
综合上述事实,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系因移动电源故障导致。
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火灾事故认定书
依据判决,截止到2022年10月27日,时女士父亲的医疗费为375130.97 元,母亲的医疗费为822848.97元。在受伤之后,收到被告中山市鹏之欣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方)、被告深圳市品优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方)、被告覃某某(代理方)三方筹集的 112000元。
除去这部分钱款,三被告应对二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1085979.94元。
11月15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10天执行期已过,时女士未收到赔偿款,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27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时女士的执行申请。
时女士表示,目前正在走流程,父母身体状况良好,“父母本想着要来赔款可以还清欠款,还清朋友和网友们的捐助,剩余部分用来修缮被烧的房子,没想到等待了一年,赢了官司却要不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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