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看苍南APP、今日灵溪
12月2日,灵溪镇某高层小区一住户在屋顶上使用明火准备进行烧烤,引起消防误报,引发一场“乌龙”火情,浪费警力资源。日前,灵溪新区派出所警务人员将烧烤行为相关2名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训诫教育。
经过教育后,二人均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深刻检讨了自己,并表示己经充分认识到错误,保证不再有此类行为。
在高层建筑阳台或自家屋顶上使用明火容易引起消防误报,造成群众不必要的恐慌和警力资源的浪费,一旦不小心引起火灾,将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以此为戒,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不要在高层建筑阳台或自家屋顶上使用明火,不做出易造成火灾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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