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检察
首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会
前言
12月1日,晋安区检察院召开首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此次聘任会是晋安区检察院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晋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余仰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江伟,区人大、区政协、民营企业家代表、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参会。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直龙主持会议。
会议伊始,余仰林副书记和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向15位区人大、区政协以及民营企业家代表颁授特约监督员聘书、特约监督员证和特约监督员工作手册。
“聘任特约监督员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扩大公民参与司法、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具有重要意义。”随后,林直龙副检察长介绍了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讲解了特约监督员的工作内容、方式和履职要求。
特约监督员
工作内容、开展方式、职责规定
工作内容
检察机关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严明执法作风、遵守检容风纪情况;机关效能建设、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执行“三个规定”工作情况等。特约监督员可以听证员身份参与检察公开听证活动,对听证活动进行监督,并发表听证意见。
开展方式
参加或者列席与监督事项有关的会议;查看相关资料、听取汇报;听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特约监督员对需要监督的事项,可以进行专项监督,也可以进行综合监督。还可以采取不打招呼、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
职责规定
不得干扰依法办案;不得利用监督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被监督部门和人员的宴请、娱乐安排;不准泄露监督工作秘密;不得对其他特约监督员施加不正当影响;不得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不得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特约监督员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检察机关。在此我们专门约定,特约监督员对晋检工作真诚监督、有力监督,借智借力、同心同向,携手推进晋安检察工作现代化。”江伟代检察长作总结讲话时提出几点希望。
希望特约监督员树立发现问题就是能力、指出问题更显担当的监督履职理念,当好“监督员”,发挥好监督作用,立足本职、积极监督;希望特约监督员发挥专业特长,以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精深的专业知识当好“协理员”,发挥好智库作用,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意见和智力支持;希望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等优势当好“宣传员”,发挥好引领作用,传递法治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共同营造坚持公正司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浓厚氛围。
今年来,晋安区检察院通过邀请代表委员、企业家代表、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社区矫正、检察开放日、调研座谈等各类检察活动100余人次,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晋安检察工作实践。
下一步,晋安区检察院将围绕特约监督员制度积极搭建监督联络平台,不断完善监督联络机制,并以落实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作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方式,切实将监督履职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文案:张久动、肖春晖
编辑:黄绿咏
审核: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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