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瑞安市虹北单元(0577-RA-AY-0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体育馆区块)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此次控规修改主要涉及瑞安市体育中心的改造提升。
本次控规修改的部分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位置及范围
《瑞安市虹北单元(0577-RA-AY-03)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以万松山为界,南至瑞湖路,西至甬台温高速公路和小横山,北至集云山和瑞枫公路中心线,总用地面积约337.58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锦湖街道周岙村、后样村、东勇村和城北村,北起体育路、西至虹桥北路、南连瑞湖路、东接万松山,涉及08-08~10、08-12~24、08-31~38、08-40、08-41,主要为落实体育中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对地块边界、用地功能、地块指标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修改范围总用地面积约28.8公顷。
二、规划修改必要性
瑞安体育中心始建于90年代,由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体校(在建)、体育广场共五大板块组成,是瑞安中心城区最重要体育健身场所,日流量极大,长期超负荷运转。由于建成年限较久、建设标准较低,存在设施老化、配套不足、健身项目单一、景观环境落后等问题,远远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全民体育健身需求,亟待改造提升。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围绕“青春都市·幸福瑞安”发展导向,挖掘片区优势资源,梳理发展短板,提出依托体育强市,实施体育中心综合改造提升重大产业项目,以提升瑞安体育中心服务能级和培育发展体育产业,推进全民健身,推动体育强国,助力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为“五区五城”建设贡献力量。
为了落实体育中心综合改造提升项目,通过用地整合、功能复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涉及其他修改内容一并调整,以解决实际项目与原控规矛盾,因此,安阳中心城区委托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瑞安市虹北单元(0577-RA-AY-0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做局部修改,适当调整地块边界、用地布局、地块指标等相关内容,以便科学合理指导下阶段的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修改内容予以公告。
三、规划修改方案
根据相关法规文件及相关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以下规划修改方案:
1、道路交通的修改
周松路东侧红线以瑞安第十中学现状围墙线为界,向西(体育中心一侧)进行拓宽,道路宽度保持不变,交叉口按规范进行渠化。因周松路线位调整对沿线地块用地规模进行一并修改。
为了保证体育中心地块用地完整性,结合现状用地界线,优化体育中心东侧巷路规划线位,作为两侧地块出入通道,宽度由7米拓宽至9米,两侧地块各按4.5m进行预留。
2、用地布局、地块编号的修改
(1)整合原控规08-18地块(瑞安体育馆)、08-19地块零售商业用地、08-21地块(教师进修学校)、08-22地块(瑞安市城建档案馆)、08-23地块(瑞安血站)、08-24地块商住用地、08-41地块(东勇村民中心)。西北角保留现体育馆,用地功能为体育场馆用地(A41),用地面积约11808平方米,修改后地块编号08-18;剩余用地作为体育中心进行建设,用地功能调整为体育场馆和商业商务混合用地(A41/B1B2),用地面积约71686平方米,地块编号08-19。
(2)整合原控规08-16地块住宅用地、08-17地块商住用地、08-20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原周松小学现为村办公楼),作为周岙村旧村改造用地,用地功能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用地面积约15218平方米,地块编号08-16。
(3)因体育中心东侧巷路线位调整,对沿线地块两侧地块面积进行相应微调。
(4)因瑞安十中扩建工程占用原控规08-37地块中学用地(A33(中)),本次规划修改予以衔接和调整,地块指标沿用原控规。
(5)根据《瑞安市锦湖街道周岙村旧村改造C地块项目出让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对周岙村拆改项目的用地布局等内容予以衔接和调整(涉及原控规08-31~36、08-40地块)。
3、地块指标的修改
08-19地块,体育场馆和商业商务混合用地(A41/B1B2),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不大于1.57,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12366 ㎡(其中体育功能用房不少于20537 ㎡、商业用房不大于76660㎡、运动员公寓不大于10169㎡、商务用房不少于5000 ㎡),建筑密度不大于45%,建筑高度不大于70m,绿地率不小于20%,停车配套按相关规范配置。
08-16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用地面积约15219平方米,地块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不大于2.7,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绿地率不小于30%,停车配套按相关规范配置。
周岙村拆改项目地块控制指标根据《瑞安市锦湖街道周岙村旧村改造C地块项目出让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进行衔接。
其他地块控制指标不变,仅用地面积发生变化(具体详见各地块指标一览表(修改前后对比))。
塘下
锦湖
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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