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禁用,记者实地探访市场执行情况——
个别商超,水果区域仍见“生鲜灯”
排查中发现的“生鲜灯”
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12月3日,记者跟随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随机走访南阳市部分商超、农贸市场,就“生鲜灯”替换情况进行探访。
南阳晚报8月11日5版曾予以报道
大型商超:水果区域偶见“生鲜灯”
当天上午,记者跟随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随机走进城区两家大型超市,超市内的肉类区域,已不见“生鲜灯”带来的红色,但在水果区域,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还是在排查中发现了个别“生鲜灯”的存在。“以前走进超市,一片红光,肉显得非常新鲜,买回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正在购物的史女士说。超市内肉类区域更换灯具后,各类生鲜食品回归原本的颜色,让她在购物时能一目了然。 “你看这个橘子,明显在灯光范围内外是两个颜色。”在范蠡路某超市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科长王芝运向超市负责人说道。王芝运向该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生鲜灯”的相关规定后,该负责人表示立即进行标准灯具的采购及安装。 在张衡大道的另一家超市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排查中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一盏红色的“生鲜灯”在周围的白炽灯中格外明显。在与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后,超市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及时更换遗漏的“生鲜灯”。
农贸市场:让顾客放心购物
走进老庄农贸市场,记者在肉类经营区域看到,商铺内的“生鲜灯”全部更换成了白炽灯,不少市民在市场内购物。“不用像以前一样打开手机照明灯选肉了。”选购猪肉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农贸市场换灯后,让他在选购肉类时,能直观地了解到肉类的品质,购物也更加方便快捷。“无论用哪种方式识破‘障眼法’,总归是希望能买到一块放心肉。”赵女士说。 “市场30余户肉类商户,都很支持《办法》。”老庄农贸市场管理员吕海潮说,在宣传《办法》期间,市场内商户对《办法》全部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能更好地进行经营。在商户响应国家号召的同时,市场管理方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商户提供灯具规格指导等服务,让群众在市场购物更加放心。 “不能靠美颜‘忽悠’,顾客觉得肉的味道好才会再来。”在老庄农贸市场经营猪肉的党海军说,在经营过程中,想让肉看上去美观一些无可厚非,但产品本身的品质、对顾客的态度、环境卫生、诚信经营其实才是吸引顾客的根本。 在七里园社区农贸市场,经营肉类的商户也全部将“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的白炽灯,经营肉类的商户张丽告诉记者,所有商户都不利用“生鲜灯”售卖肉类,市场才能更加繁荣、健康发展,“我们商户自律,群众也吃得放心。”张丽说。
何为“生鲜灯”
据王芝运介绍,“生鲜灯”一种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货品外观的灯具,是商超、菜市场、生鲜门店里常见的营销手段。例如,在日光灯下,猪肉显得干瘪、暗沉,切换到“生鲜灯”下则变得红润、鲜亮。 “‘生鲜灯’会欺骗群众的视觉。”王芝运告诉记者,“生鲜灯”作为一种冷光源,不会散发热量影响食品质量,但却能夸张或遮掩食品的性状,以“虚假好看”的外表影响消费者的判断。生鲜食用农产品在不经过加工、包装的情况下易出现氧化变暗、水分流失等情况。使用“生鲜灯”改变食品视觉效果后,群众在挑选时,不能通过观察外观是否有光泽等方式鉴别肉品品质。 据王芝运介绍,在《办法》实施初期,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引导宣传力度,提醒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开展自查自纠,指导销售者更换灯具。同时,进一步加强在市场、商超等场所的巡查力度,要求不合规的商户和企业尽快整改,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媒体记者 周梦 李金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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