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2月2日消息(记者褚夫晴)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天津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2023年度天津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16元,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16元。这一数据既用于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也用于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
2023年1月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3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直接按照2023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基本养老金。
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缴费满15年。趸缴时,月基数按照9016元确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