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静态交通秩序,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沧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3年11月24日起,在狮城大道、沧州西站站前接送客通道启用违停电子抓拍;在S283(沧盐路)19km+36m处、沧东开发区黄河路7km+770m处、新安大道4km+950m处,启用限速抓拍,限速70km/h。(已在11月17日登报公示)
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通过现场执法、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在提醒的同时直接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拖移车辆并予以处罚。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沧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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