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大理洱海自然保护核心区,一名女子竟然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脱去了自己的外衣,一丝不挂的跳入水中裸泳。该行为被一名游客拍摄下来,发布到了网上。
女子的行为立即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好奇女子的身份,也有网友指出,该女子全然不顾其他游客的感受,其行为实在是低俗。
网友“有事说事”:难道这就是艺术?真的搞不懂。
网友“王梅梅有点饿”:这个女的太差劲了,想躶体回自己家去。
网友“一下123”:裸泳不违法吗?让她家人也看看吧!
事实上,在大理洱海裸泳、拍裸照,已经并非首次发生。
2016年7月,云南大理就发生过裸拍事件。图片显示,一名长发女子赤裸的站在水中,水面没过了女子的大腿,而在她的对面,一个年轻人正在对着她拍照。
在另外一张照片中,该女子赤裸上身站在一棵大树下,右手轻抚自己的头发。值得“表扬”的是,这一次她的腿部总算是有了一块遮羞布。
照片在网络上流传后,女子声明裸拍完全是为了艺术,照片是司机偷拍后传播出去的,和自己没有关系,自己也是受害者。
艺术和低俗有区别,裸泳涉嫌违法!
裸泳,可能是个别朋友休闲放松的方式。在一些西方国家,确实允许裸泳。但是裸泳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和限定的时间,不能随意的一脱到底。随意裸露身体,被视为对他人的冒犯,轻则会被驱赶,重则触犯法律。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你的身体你做主”没问题,但是自己在享受“身体自由”时,一定要顾及他人的感受。人有两种属性,一种是自然属性,另外一种是社会属性。如果你在自己家里,或者在私密的浴场,想和大自然亲密接触,没有人会反对,但是在公众场所绝对不行。
艺术创作是有底线,分场合的。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拍绝对不是艺术,而是低俗。其行为已经违法,同时超出了道德底线,对他人造成了视觉不适和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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