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如果先进制造业有即征即退项目,既有非即征即退的一般计税项目如何享受加计抵减税收优惠?
现行政策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并未限制与即征即退同时享受。 因此,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也可以加计抵减,只不过减小了增值税的退税基数。应当注意:企业应分别核算的一般项目进项税额和即征即退项目进项税额,应分别计提相应的加计抵减额,并分别抵减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应纳税额。
举例:某先进制造企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4月,其用于一般项目的进项税额200万元,用于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100万元。此时企业一般项目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200×5%=10万元;即征即退项目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100×5%=5万元。
刘小 玲-中汇十堰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精通税务申报流程、账务各模块的运作及税务代理服务工作;擅长涉税鉴证、税务咨询及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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