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岗区 杏树岗镇结合自身实际, 依托兴隆牧场村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为载体,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打造出管用实用、特色高效的现代化法治乡村建设的 “ 杏树岗模式 ” 。
注重“头雁”领航 培育“懂法带头人”
紧紧抓住 镇村书记、 “ 两委 ” 班子、村委干部等乡村治理 “ 头雁 ” 的释放效应 ,以常态化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推动 “ 关键少数 ” 坚持带头学法、树牢法治思维,仅 2023 年就已召开镇村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专题研讨等 13 次。 同时,把法治元素融入村规民约中,细化村民议事规则,各村年均召开村民议事会 10 次以上, “ 两委 ” 班子入户大走访年度全覆盖。
注重“先锋”带动 建强“法律明白人”
充分发挥“三官一律”以及志愿者服务队、镇村网格员等多种社会力量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围绕群众需求,将工作端口前移,下沉网格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服务、防范排查重大风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等活动。目前,该镇“法律明白人”队伍达63人,仅2023年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大集、进企业等50余次,宣传推送普法知识300余条,向黑龙江普法、大庆普法公众号推送“杏树岗小司普法”宣传稿件52篇,在全市乡镇排名中靠前。
注重“借智”赋能 用好“专业法律人”
将“检察官+法官+律师”充实到镇村网格,在镇政府和镇司法所建立“红岗区检察工作室”“法官驿站”,每个村配备至少1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开展“线上随时解疑、线下定期进格”活动,全镇10个行政村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村居法律顾问依法审核审查各类合同50件次,协助接待群众信访案件32件次,研究法律意见10余件次。其中,驿站的法官对金山堡村1996年油田打井占地2件历史沉积案进行司法确认,涉及金额近160余万元,共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近6万余元。
注重“网格”增效 打造“法治守护人”
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法官驿站”等载体,将39名法官、警察、律师、村医等专业力量充实到镇村35个网格,压实村屯网格“八大员八身份”工作职责。同时,依托实体建设、“网络服务”、信息排查3个平台,延伸“网格+调解”“网格+信访”等功能,做到“多网合一、一网统管”。仅2023年接待群众300余人,深入村屯、农户排查解决矛盾纠纷115个,实现一线普法调解、一线发现问题、一线解决问题,疏通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问题的“末梢神经”,打通法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注重“阵地”建设 升级“普法引路人”
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丰富法律服务载体,按照与“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艺、新媒体宣传”三融合思路,分批择优建设“法治阵地”。目前,已建法治文化广场5个、“法治农家”11个、法律服务综合体1个,建设法治文化长廊2个、法治文化墙等5处,创作快板《打虎重上“景阳冈”》《法治乡村三句半》等村民喜闻乐见法治宣传作品5个,借助省卫视“遇事找法”、市司法局“大庆普法”、区司法局“局长说法”、区法院“嘉阳说法”,镇司法所推出“杏树岗小司普法”法治普法大讲堂8场次,使普法更“接地气”“润人心”。
下一步,杏树岗镇将以打造“平安牧场”、“智慧兴隆河”、“和谐先锋”、“幸福金山堡”、“宜居杏树岗”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找准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强化制度建设、创新考核方式、培育法治文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以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厚植乡村振兴良法善治沃土,逐步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为杏树岗镇法治乡村建设注入更多更大活力。
新闻来源:大庆普法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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