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3年2月24日公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多家分支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据了解,这些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对此,宁夏银保监局对相关公司进行了严肃处理。具体处罚如下: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予以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予以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中心支公司予以1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中心支公司予以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中心支公司予以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卫中心支公司予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对于直接责任人,宁夏银保监局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决定。齐福义、赵建宏被撤销任职资格,盛馨羽被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杨侃被警告并处9万元罚款,武凡琪被警告并处5.5万元罚款,穆龙被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赵德鹏被警告并处6.5万元罚款,沈学茹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宁夏银保监局表示,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各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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