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对修保作出了有罪判决。(人民视觉/图)
在吉林省吉林市法律界颇具知名度的修保可能想不到,他也有为自己“喊冤”的一天。
修保曾是律所主任、吉林市律协会长、吉林省律协副会长,担任过省级人大代表,一度被推选为感动中国候选人。
值得一提的是,修保还是刘忠林案再审期间的辩护人。刘忠林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遭关押25年3个月,是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2018年4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刘忠林无罪。
如今,修保因代理过的两起案件,被判犯有介绍贿赂、行贿和诈骗三宗罪,一审获刑16年。
修保不服,于2023年7月17日向吉林市中院提起上诉。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修保案案卷已在2023年9月18日从吉林市检察院返回到吉林市中院。
按照刑诉法相关规定,二审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检察院阅卷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审结。
这意味着,该案的审限为2023年11月18日。
代理厅官受贿案被指居间行贿
68岁的修保,在失去人身自由前,曾有诸多光环。
公开资料显示,他1988年起从事律师工作,后创办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修保获得过“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等多项荣誉,2011年被推选为感动中国候选人。在吉林省律师界,他是第一位省人大代表。
修保的个人事迹也频频见诸报端,其被媒体称为“平民律师”和“工人的律师”。据人民网2019年报道,修保曾长期帮助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维权,免费代理被感染艾滋病农民等困难群众的诉讼案件400余件,先后为3万余名下岗职工及弱势群体依法讨回近2亿元的赔偿(补偿)款和社保退休金,纠正冤假错案几十起,使13位蒙冤入狱的百姓得到无罪释放,其中就包括刘忠林。
刘忠林获释3年后,2022年1月24日,因涉嫌犯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修保被吉林市代管的桦甸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随后又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吉林省磐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修保被查,与此前代理的吉林省一厅官受贿案相关。2017年9月,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通化市委原书记刘保威被查,后于 2018年10月,被吉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在这期间,修保担任刘保威的代理律师,也因此被指介绍行贿。
吉林市丰满区法院一审判决书(【2023】吉0211刑初10号)显示,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认为,2018年4月,修保为利用时任吉林市中院副院长冯其胜的职务之便,让刘保威家属联系冯其胜妻子谭雪梅,并支付“好处费”60 万元。
一审判决书中,冯其胜承认自己担任刘保威案审判长期间,修保为使案件得以轻判,居间介绍刘保威亲属送给谭雪梅好处费60万元。
冯其胜因严重违纪违法,2022年7月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方周末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冯其胜在2022年12月被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判处受贿罪,获刑11年。其妻谭雪梅受贿593万,被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冯、谭二人案发后,修保亦受牵连。2022年12月29日,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对修保提起公诉,经吉林市中院指定管辖,丰满区法院于2023年1 月11日立案受理,同年3月 30日公开开庭审理。
2023年7月6日,丰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修保在此案中的行为被认定为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
但修保一方坚称无罪。修保的代理律师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认定刘保威家属向谭雪梅行贿60万元,修保不存在行贿动机,对谭雪梅没有请托事项,达不到定罪的证明标准。修保其子修志玉表示,修保和冯其胜公开场合常因案件问题争执,私下并不熟,“而谭雪梅本身也是执业律师”。
“钱散人归”的诈骗罪
一审判决中,修保还被判犯有诈骗罪,这与修保代理的另一起贪污受贿案有关。
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认为,修保于2019年1月至6月,受罗某委托担任其丈夫姚某林涉嫌贪污一案辩护人,修保虚构姚某林判处缓刑需要向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支付好处费的事实,随后罗某向其朋友曹某转账,后曹某分3次当面向修保交付现金160万元。
据一审判决书,丰满区法院认为,修保在吉林市看守所会见姚某林时,让他写一张纸条给罗某,内容是告诉罗某“别心疼钱,钱是给法检办案人员的好处”,纸条上写明“钱散人归”,“到了该花钱的时间了,估计可能要花200(万)-400(万),具体情况你们定”。后修保找到曹某,谎称要疏通关系让罗某拿钱。
但审理姚某林贪污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均作证,在姚某林案中,修保并没有向法院办案人员行贿,对姚某林的定罪量刑符合法律法规。修保也在供述中承认自己在姚某林案中收了90万元的律师代理费,但否认编造疏通关系的理由来收取罗某160万元。
但在曹某的证言中,曹某表示,罗某先后向自己汇款160 万元后,他又先后向自己的司机汇款130万元,取现后连同手里的30万元交给修保。
丰满区法院认为,修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通过疏通关系让姚某林的犯罪得到从轻处罚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罗某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之行为,构成诈骗罪。
修保的辩护律师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修保取得160万元的事实,修保不存在虚构事实行为,不存在隐瞒真相行为。
“其次,就算他收了这160万元,顶多属于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修保在接受委托后,作为律师会见、阅卷和开庭等工作都完成了,并且委托人对于案件结果也很满意,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修保的辩护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此外,据其子修志玉了解,姚某林和罗某也未向修保追讨这160万元,亦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终,法院判处修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此外,法院还以修保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
一审宣判后,修保向吉林市中院提出上诉,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2023年11月1日,南方周末记者就该案二审是否开庭审理多次联系吉林市中院,未获回复。
修志玉表示,希望二审能开庭审理,“只要案件公开公正审理,无论结果如何,我想我父亲也会释怀”。
南方周末记者 陈怡帆
责编 钱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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