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柏苍和其他明清福州宗族族谱的编撰者知道,他们所描述的制度与古代的亲属体制截然不同。尽管如此,他们仍然认为其所属的、协助建立的宗族是普适的、永恒的与体现于理学经典文献的自然法则的展现。这些法则包括:父系世系和姓氏忠诚,父系中心的聚族同居,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祭祀祖先,以及通过祭祀地方社稷神明所传达的地方性联结。在前面各章中,我已概述了这些法则在地方的父系亲属组织历史中,被协商、操作与运用的某些方式。福州地区的亲属观念与制度,并非成套不变的原则或规章的落实,而是一种策略性的实践,在这样的实践过程中,物质与象征性的资源累积起来,用以追求各种不同的利益。因为制度化的父系亲属是策略性的,是实践的,因此,与亲属相关的一系列实践和表述从未是单一的。反之,不同人在不同时间对于父系亲属的理解与运用,也是不同的。因此,亲属观念与制度在可选择的表述网络中成形,有些时候彼此合作,但更多时候是相互协商、利用与竞争。由此而产生的制度,也总是策略性的、多元的与灵活的。中国宗族的故事不仅止于两种版本——成文的与口述的、国家正统的与地方差异的,其实还有无数种其他的版本,每一种在实践上都各有所用。本研究证实了此一多样性,也以其各自的样貌,呈现了另外一种不同版本的故事。
各种版本的族谱之间的差异,只是明清时期福州地区的亲属与世系的多重表述的显著例子之一。尽管大多数族谱基本上精准地达到了它们的目的,换言之,即根据编纂者来记录下父系的亲属世系,然而,我们也能够在口述传统中得到一些线索,引导我们走向更大的历史背景,在其中,宣称有亲属关系拥有具体的地方意义。异姓收养与入赘婚姻的普遍实践,可作为建构出身与世系叙事的有效工具。这样的叙事建构在中国历史中极其普遍,在福州,此一叙事建构背后的一项重要策略,即在于将祖先与地方原先的居民区分开来。清代福州许多著名宗族的族人任职高官并且印制精美的族谱来庆祝宗族的团结,其祖先则被贴上疍民或畲民的标签。追溯华北移民的祖先世系,是摆脱与疍民或畲民的关联,并且与汉族文化建立联系的一种办法。成文族谱便是对族群标签做出声明的办法之一。
虽然传世的成文族谱为知识精英所编纂,但致力于发展出与亲属有关的策略的不仅止于知识精英。由于明代国家的户籍登记与赋役系统促使亲属人群组织起来,亲属关系遂对所有人产生新的意涵。恰是那些没有豁免赋税权的民众最需要这样的策略,因为按照规定,只有家族中有某位成员取得功名,才能享有免税的资格。登记为世袭军户或者是一般民户的后代,皆被迫发展出复杂的制度性机制,来改变他们的亲属实践,以确保完成他们祖先所登记户籍的义务。
明清时期,福州乡村亲属实践最显著的变化是单幢祠堂的大量出现与传布。此一扩散与传布,有时候被史学家认为是在功名士绅领导下的文化整合过程的证据。福州的情形更为复杂,因为祠堂的历史也是意义与策略转变的历史。从福州地区由高官显宦建立的作为排他性标志的第一间祠堂,到晚清时期作为地方权力策略性竞争的舞台的无所不在的祠堂,对祠堂的功能与意义的理解和运用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规范性与描述性的士人文集,倾向于将晚明与清代福州乡村祠堂中普遍的礼仪展演描绘为12世纪朱熹权威经典的剧本重现。知识精英推广朱熹的规范,但实际上祠堂仪式融合了两种民间传统:元宵节庆典与陈靖姑信仰。民间实践被转化、男性化与儒家化,因为它们符合知识精英对朱熹愿景的理解。然而,祠堂礼仪也与理学正统不同,因为它由先前的民间实践与各种有争议的论述所塑造。只有通过与民间实践相互妥协的方式,正统才能稳定地扎根于地方社会。
组织亲属的实践也影响到其他的领域,如地方的宗教生活。随着祠堂传布于福州乡村,与宗族有关的神明游行到他们祠堂的做法变得普遍,这展现出宗族宣称获得了神明的特别眷顾。与特定庙宇的联系与脱离、庙宇的资金筹措,以及礼仪组织等议题也变得重要起来。这并非由个人偏好或居住地点决定,而是取决于所属的里甲户,它们在明代逐渐演变成实质上的宗族。确实,地方信仰的组织与活动,变得以亲属观念和制度作为其基础。
族群性、精英和国家
因此,要进一步全面理解亲属组织的变化与意义,就必须考虑它与更大社会背景在其他方面的关系。前面几章中反复出现了三个形塑亲属实践的因素:族群差异,地方精英组成与目的之改变,以及国家的角色。
尽管本书的论点质疑高度组织化的宗族运作是因为福州位于国家权力边缘的看法,然而,此地区确实是族群流动的地方。疍民和畲民可以通过一系列特征与汉人区别开来,诸如语言、习俗和职业。所有这些用来区分族群的基础都可以改变;被认为是疍民和畲民的人群能够抹去其身份,而汉人农民有时也会上山下海,以求谋生。族群性本身就是一种边界,个人和群体都可以跨越和再跨越。将世系追溯至华北移民,并且将其固定于抄本或刻本族谱中,便是跨越边界所采取的复杂策略的一种。其他策略还包括登记纳税、建立祠堂,以及在祠堂内举行适当的仪式。然而,此一策略安排必定会破坏及打乱族谱线性、简单的编年叙事逻辑。亲属策略是福州当地居民进入官方统治体系的复杂过程的一部分。但这些策略也可以用于改变族群身份以外的其他目的。
地方精英的组成和利益的转变,是深刻形塑亲属策略的第二个因素。南台最早由学术精英及其直系子孙修建的祠堂,与国家法令及朱熹所提倡者相一致,部分展现出他们在地方社会上的独特性与排他性。明清时期,修建祠堂的原因出现重大改变。首先,随着考取功名人数的增加,获得正式官职的机会遂相对减少,使得许多知识精英转向参与地方乡里事务的策略。经济商业化似乎导致地方的道德、社会秩序土崩瓦解,16、17世纪真实的暴力事件强化了此一认知。这些因素共同塑造了精英策略,在这些策略中,祠堂成为地方社会的控制工具,特征是包容了更多的亲属群体。其次,商业繁荣大幅增加了其他类型乡村精英的物质资源,他们借此表现得像那些知识精英一样,希望能够缩短他们之间的社会差距。然而,始料未及的后果出现在领导与组织方面,祠堂很快地反映出那些精英的资金投入与利益,他们所宣称的精英身份地位纯然建立在财富的基础之上。
塑造亲属意义与组织最复杂的课题,便是国家与地方社会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华南亲属组织的历史,既非边疆地区缺少约束的发展,也不是国家正统强力推行的结果,而是更为复杂,它涉及国家政策,包括从赋役体系到特定文本及其中观念的推广,再到官方宗教系统的建立,还有地方对于所有这些政策的回应。福州地区亲属表述与实践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源于国家的缺席,也不是源于国家对地方社会压倒性的控制,而是源于国家部分或不完全在场的复杂情形。福州地区的亲属组织即在国家部分在场的空隙中发展起来,这些空隙其实相当宽广。明代国家的户籍登记和赋役系统,鼓励亲属群体组织起来设置共同产业,以及建立永久性的组织结构,来减轻或分摊他们的税赋责任。福州的宗族在利用税法漏洞方面,就像现代的公司一样聪明;实际上,此一类比还能往前推进,因为许多以父系世系为基础的企业集团组织起来,正是为了将纳税义务最小化。我们也看到,朱元璋严格管理宗教的愿景是如何塑造地方的宗教生活的——不是真的将地方宗教生活改造得和规定一模一样,不是令其发展为预期的样子,而是创造诱因使其宣称规定得到了贯彻执行。纳税单位与国家宗教单位之间的联结,实际上发展成宗族与地方庙宇之间的联结,影响了彼此的历史,但跟立法者的意图很不一致。
诸如里甲或社这样的国家政策,原本无意影响宗族组织,但实际上它们总是发挥作用。与此同时,在国家有意介入试图塑造亲属实践之处,却很少能达到预期效果。每一朝代均立法限制修建单幢祠堂的权利,但这些法令却未曾被严格遵守。地方官尝试推广《家礼》作为地方礼仪展演的仪式文本,但其他的仪式传统仍然在持续实践,不过《家礼》被调整得适应地方情况与地方事务。实际上,目的在于推行亲属正统的国家法令与政策,往往变成那些破坏法令的个人和群体的资源,而被加以运用。在拟定新政策时,地方官员可能必须考虑地方上为回应旧有政策而发展出的变动,这些变动要以更符合国家利益的方式重新推行,来应对地方的变化。
在不同时期,士人与官员主张国家对亲属实践采取更直接的干预,有时候支持这些实践,有时候则打压它们。*自清初以降,有许多这样的观点认为,强宗豪族应该协助维持稳定的社会、政治秩序。*罗威廉的研究说明,18世纪中期,福建巡抚陈宏谋授予族长权力来维持宗族内部的纪律,令其得以进行调查、逮捕、惩罚,必要时可以将犯罪的族人交给县官。*然而正如我们所见,乡村社会中的个人和群体,在清中叶以前已经声称拥有组织、控制和规范他们族人的权利与责任。
20世纪,政治领袖关于塑造亲属实践的愿景变得更为宏大。如同史谦德(David Strand)所说,孙中山认为国家结构的基础建立在宗族之上。若对传统文化实践进行现代运用,对宗族灭绝的担忧可以转化为对中华民族灭亡的担忧。*此一愿景呈现在尚干林氏的族谱中,中华民国政府主席林森为其族人。在民国二十年(1931)的族谱谱序中,林森写道:
夫谱牒之意,咸在明世数,序昭穆,亲亲睦族,余窃有进焉。吾国植基于宗法,自家族而宗族,自宗族而国族……然于宗族之认识,则极明确而强烈,有共通之信念,有强固之力量,有牺牲之嘉德,有让勉之美文。此吾华族特殊之优点也。若发挥而光大之,即为民族精神。……恢复民族精神,其道又莫如善用宗族团体。
林森断定族谱的功能正是创立一个国家政体。*
对于塑造亲属意义最具雄心的尝试,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出现。毛泽东早期的著作,如《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和《寻乌调查》,包含许多他对传统乡村社会中父系亲属组织权力的观察叙述。新政权决定改造这一社会关系,通过没收宗族财产、拆除祠堂,以及在更深层次上根除支撑宗族的权威结构来实现。如同波特(Potter)夫妻所述,“随着族产基础的失去,宗族及各族房不再像共同群体般存在。它们的经济、政治、法律、军事及宗教功能,都被国家及其地方干部接收”*。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1949年前后的乡村社会组织,仍然存在许多延续性。就组织上来说,工作队与宗族房分密切相关,而许多大队就是以前的宗族。在更深的层面上,亲属组织的法则将土地资源的控制权交至父系族人手中,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根据女性与男性的关系来衡量女性的价值,并根据个人所属的群体来衡量个人价值,这些都或多或少存在于新的集体秩序中。因此,远较从前更为强大的中国,在无意中复制了它试图消除的某些结构。许多学者注意到,在管理地方社会的努力上,农村干部沿用了古代士绅精英的某些做法,尽管他们权威的来源不同。但亲属策略的种子在1978年以前一直保持休眠。当改革时期控制面临调整、社会网络被重新建构时,地方上亲属策略的耐久性和持续力便逐渐展现出来。
国家致力将秩序施加于福州的亲属观念与制度上,但从未彻底成功。亲属表述与实践的潜在灵活性,使得地方行动者能够利用及操纵行政的压力,将其破坏或转换为新的目的。在地方脉络中仔细分析亲属的意义,或许能为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新的见解。关注那些通常被认为与亲属无关的因素,诸如族群差异、精英的组成和目的,以及国家政策等,不仅有助于解释亲属本身,还可能说明地方社会中实际发生的更广泛的历史进程。
实践亲属:正统与整合
在全书中,我主张从灵活性与多样性来理解中国历史中的父系亲属组织。中国的宗族由一系列的表述与实践构成,表现在众多的个人与群体策略中。反过来,这些又由广泛存在的亲属观念与直接的地方环境塑造。正如杜赞奇所描述的华北:“作为……‘官方的’亲属意识形态,父系世系并未超出华北农村亲属实践被运作与被理解的方式。然而,正是因为亲属与宗族组织在运作上背离常态,其实际功能难以被理解,也因此,在缺乏官方模型的参照下,它们很难被认识。”*我已试图在本书中说明,地方的独特性不能只被视为背离儒家理念和中国社会系统性的秩序。在地方存在各种限制与机会的情境中发展出策略,是中国社会所有阶层民众生活经验的核心。这些策略发展的结果,以正统的语言,通过书写的、口述的或展演的形式出现在历史文献中,但这不应该愚弄我们混淆文化的正统。很少有人会声称帝制晚期中国社会的特征是普遍坚守正确的信念(orthodoxy),或甚至用华琛的话说,普遍遵守正确的做法(orthopraxy)。而多少具有普遍性的则是策略的实践,遵守或表面上遵守正统的策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正统即遵守经典文本表现出来的普遍法则,不允许发展策略。那些符合正统外表的策略,则必然会隐蔽自身的作用。建立宗族的精英,在他们自己的著作中,以古代法则的制度化或者最多是对现状的调整来描述他们的目的。无论我们所看到的不同地方的条件如何,都能成功建立祠堂——这些条件可能会产生各种策略,从精英努力将他们与其他社群区分开来到建立地方权威,或者到商业精英努力将他们装扮成像知识精英一般——而材料一贯地呈现出祠堂作为单一理学愿景的胜利。在一祠堂中,仪式可能包含各种不同的早期实践,除了祖先祭祀,还有俗节的民间庆典,甚至是对地方生育之神的崇拜;地方的礼仪展演可能也是不同类型的地方精英进行各种策略性竞争的舞台。然而,文献对这些仪式的记载,在不同程度上总是将它们描述为单一的、一致的、正统的全国标准,即朱熹的《家礼》。以正统的语言所发展出来的策略,将本书所讨论的所有不同的取径都联结到亲属上,也将精英文化与普通民众的文化联结到同一系统中。中国的宗族出现于各种行动者——士绅、商人与农民——积累的策略中,以回应各自的处境,并在他们策略性实践的表述中,使用永恒法则的语言。
由于采用微观史的研究取径,本书的研究成果与福州地区的历史最为相关。然而,它的结论则是涉及帝制晚期整个中国社会的整合,以及在此过程中,亲属与其他因素所扮演的复杂角色的广泛课题。借由探讨对地方文化介入的结果如何与预期不同,本书尝试阐明华琛所认为的“国家以各种巧妙的方式介入,来达成某种统一”,或者说标准化。*中国的历史学家越来越意识到,对地方历史的仔细关注提供了些许机会,使人们能够超越对文化霸权和标准化,或诠释复刻(superscription of interpretations)的过于广泛的概括。部分研究表明,尽管来自村庄外的国家控制系统对地方民间文化造成重大影响,但它们不必然造成文化整合的结果。王铭铭发现,“对于帝制系统的民间仿效,只是企图证实和隐藏非官方的社会空间观念和基层的反抗”,福州地区也是如此。*然而,民间的仿效——我在其他地方称之为标准化的假象,不仅仅是回应国家压力的一种机制。它实际上能够成为谋求特定的地方利益的工具。微观史的研究取径可以让我们看到,制度不仅仅是国家施加于地方的一种形式,而是这些形式与地方变化互动下的结果。中国帝制晚期地方亲属组织与国家力量之间的关系,并未反映出国家与社会的截然二分,而反映出正在进行的关于意义的协商与争论。正如我在关于宗族与赋税、宗族与地方宗教结构关系的讨论中所谈到的,在社会生活某一领域中的竞争的意义,也会与其他领域相关。村里的宗族不仅仅是群体认同的表达,同时也是村庄和地方社会中协商与竞争的场域。地方精英是其中重要的行动者,既不代表国家利益也不反对国家,而是操作此一机制来追求自身的利益。但他们并非唯一的,也不总是决定性的行动者。这也不是一场单纯的双边竞争,一边是单一的国家,另一边是与外界隔绝的地方势力。相反,这是一种存在于复杂的国家和地方社会中许多不同群体与利益之间的多边关系。作为策略性协商与地方权力竞争的场域,组织起来的亲属在国家内部关系,及地方社会生活本身的构建中,扮演了重要而复杂的角色。关注塑造宗族地方意义的个人和群体策略,说明了国家整合力量与地方社群之间存在复杂而辩证的关系。对于其意义的争论从未得到彻底解决,中国帝制晚期的亲属关系总是多元且持续协商的。
策略性地思考亲属的益处,在于彰显文化现象的产生与历史化(historicization)。由此来看,宗族传布至整个地方社会,并不仅仅是一套始于宋代的宗族活动剧本所发挥出不可避免的渗透作用的结果,也是一个关于意义的长期协商与竞争的过程。福州宗族组织的发展并非简单的渗透课题,而是以扭曲、断裂和个人选择为表征。宗族组织的传布并非不可避免,当它与其他策略发生冲突时,就会受到积极的抵抗。这样的研究取径,或许也有助于现代的亲属讨论。因为亲属是策略性实践的形式,其中的意义竞争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大规模的父系亲属组织,正以新形式和新目的在福州及华南其他地方重新出现。其中有些目的,似乎正好与明清时期村民和精英的策略性目的相似,如在令人迷惘的变动时代中重振道德与社会凝聚力,或者展现出对过去的某些认同与社会特色的自信。至于其他目的,诸如希望恢复与海外华侨亲戚的联系,以寻求他们的救助和投资,则与过往不同。近年来,国家仍然影响着亲属组织能够采取的形式、策略发展的局限及其正统语言。反过来,国家的作为也被视为策略发展的一部分而被加以利用和操作。因此,亲属实践,即逐渐依附于亲属法则并且将其重塑的观念和制度,仍然是文化产生与策略发展的无止境过程的重要部分,而这样的策略发展,在过去与现在都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特色。
本文选自《实践中的宗族》([加]宋怡明 著,王果 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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