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自带啤酒进入火锅店,商家拒绝接待,商家的理由是:你们有权选择自带酒水,但我们也有权利不接待。(来源:第一眼新闻)
9月19日,西安一家火锅店,几名顾客进店消费,老板为其支上汤锅,放好锅底,然后拿出菜单为顾客点菜,顾客只点了食材,没有点酒水和饮料,因为顾客自己带来了啤酒,看到顾客自己带着啤酒,老板黑下了脸,但他也不好发火,只是委婉的说:“我们店谢绝客人自带酒水,我们店里有啤酒。”说着手指收银台示意顾客,那里赫然摆放着十几箱1903青岛啤酒 。
对火锅店老板的说辞,顾客不能接受。顾客说:“我来吃火锅,并不一定非要点酒水吧?”
老板说:“你可以不点酒水,但是你不能自带着酒水。”
“这不一样吗?”
“当然不一样了,因为我们店里有的,我们就不接。”
“带不带酒是我的权利,你管不着。”
“我们没有禁止你带啤酒,但是我们不接待你带啤酒。”
老板认为这是个双向选择,各有各的权利:你有权利选择自带啤酒,我也有权利不接待你。
最终没能在火锅店消费的顾客把这段视频发布在了社交平台上,让网友们来评判一下商家的做法。
有网友觉得商家的做法没毛病:“人家就是靠卖酒水赚钱,你只随便点几个小菜,然后带着成箱成件的啤酒,在店里吆五喝六地喝上几个小时,走后一片狼藉,人家还要给你收拾残局,商家要付房租和服务员工资,不赚钱谁干啊?”
有网友说:“你带瓶白酒、红酒可以,这算是相互的一种默契,商家也不会说什么。但你带啤酒就过分了,啤酒数量不少,最低都是成打或成箱,带上啤酒商家就赚不到什么钱了,现在干餐饮太艰难,没当过老板的人根本不知道。”
也有网友觉得商家的做法不妥当:“人家买的是你的菜,你选择不卖可以,跟带不带酒水没关系,但凡你酒水便宜点,谁闲着没事要自己带。”
有网友说:“在饭店买一箱啤酒,可以在超市买两箱了,如果你饭店卖的酒水价格跟外面超市一样,谁愿意从外面自带酒水进去,提着老沉重了。”
从法律层面来说,火锅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违法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这样规定目的是从广大消费者身上获得更大利益,但其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行为,遇到这样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
所以火锅店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行为已经违法,他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强卖,顾客完全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商家不接待自带啤酒的客户,从法律层面来说,是违法。但以情理来论,又可以理解,现在干实体店是很难的,好多都是在苦苦支撑。一个想多赚点钱,一个想能省则省。双方所处的位置不同,看法就不同,没有明显的对与错,只有价值观的不同。
顾客要体谅商家做生意的不易,商家也不能昧着良心卖高价,我认为超市卖三块钱一瓶的啤酒,商家适当加上一两块钱是可以理解的,再多就贵了。
友友们,你们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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