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网络流传视频画面显示,2023年10月5日下午5时48分左右,在江苏苏州常熟森林防火通道(王石谷纪念馆西南),疑似一对男女在户外发生关系。画面外,有人用话筒实时“评论”,周围还有人员附和。
记者注意到,视频上方有电子屏写着“热烈欢迎各级领导莅临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字样。
10月8日常熟市人民政府虞山街道办事处针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网络流传“虞山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不雅监控画面”图文信息,虞山街道迅速开展核查。经查,10月5日17时许,虞山森林防火队员林某在值班期间,违规拍摄不雅监控画面并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当值其他三名队员未对林某拍摄传播行为劝导制止,虞山街道已对三人进行停职处理。
我看到许多评论认为,为什么只处罚拍摄并传播的人,那对当众表演的“狗男女”是不是应该处罚?
无独有偶,2023年10月8日,山东潍坊市潍城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望留街道两名村干部不雅视频事,经查,事情发生于2023年8月31日望留街道一村委办公室,当事人系望留街道某村原支部书记胡某和村委委员徐某。事发后,胡某、徐某已于9月1日被停职。
调查认定,胡某、徐某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胡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
在室内发生性关系,仍然给予如此严重处罚,那在室外公开表演呢?
有人认为构成犯罪。关于犯罪与否,200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二第25题与此相关:
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聚众淫乱罪
B.组织淫秽表演罪
C.寻衅滋事罪
D.无罪
尽管正确答案是D,无罪,但相信答错的考生也不少。
如果是让人民来陪审,可能更是义愤填膺了,这都无罪,那什么有罪?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行苟且之事,难免群众要不答应了!我们中国的人民总是那么高尚,所谓谈性色变,满城衣冠。
但问题是,在开放的公园里当众行男女之事,是不是比室内更恶劣?
2015年7月,优衣库不雅视频的新闻铺天盖地。据说是在一个试衣间中,一男一女里情不自禁PIA PIA PIA。
男女在试衣间PIA PIA PIA,犯罪吗?
有人将试衣间认为是私人空间。
有人说是公共场所。
其实吧,这就是法律人非黑即白的毛病所在了。
试衣间当然是公用设施,但在特定时间,如这两位青年男女HAPPY 的那刻,绝对是私密空间。
你可以进去看看,我保证他们不打死你。
我们看到,上述律师资格考试题目已经23年了,23年前我们给出了正确的答案,今天呢?
依法治国需要与时俱进,但我们的法治观念更新还是远远不够啊!
2023年10月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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